让慈善法成为善时代“加速器”

17.03.2016  17:45

  3月16日,北京人民大会堂。当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宣布“通过”的声音传来,中国首部慈善法诞生了!中华民族自古就有乐善好施、守望相助的优良传统。伴随这部法律的诞生,中国人民存善念、行善举的朴素意识统一上升为国家意志,现代中国在社会主义法治不断完善的进程中又将社会文明向前推进了一步。(3月17日  新华社)

  早在十余年前,整个社会就期待《慈善法》能够落地,而如今该部法律最终通过,无疑表明慈善事业又迈出重大一步。之前,慈善方面的立法具有分散性,以各部门法规或规章存在,或者零星分布于不同的法律规定中。如今,《慈善法》确实中国慈善事业的第一部综合性法律,关乎慈善事业的发展和进步,其效果值得期待。

  慈善以奉献之心,行扶弱济贫之事,既关乎社会善意,更关乎国计民生。遗憾的是,由于长期缺乏慈善方面的完备法律体系,导致某些乱象频频出现。比如,强捐诈捐、慈善活动透明等等。如此之下,不仅无法调动全体公民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同时还造成慈善活动公信滑坡,对于全社会慈善事业产生了重创。那么,开创立法层面的先河,通过细化和具体的方式进行宏观和微观的结合,必然会提升整个社会的慈善意识,其意义和价值不可小觑。

  对于法治而言,其定位在于以良善之法为前提,调整和维护好社会各方面的法律关系,维护公民个体权益与公共权益。在这种语境下,《慈善法》的通过,其最为重要的目的正是在于实现“大慈善”,让公民个体真正迈入善时代。仔细观察,不难发现,《慈善法》中的各种规定均体现出了“善意”。比如,“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再比如,“慈善组织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慈善信息公开应当真实、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等等。

  事实上,如此颇具善意的法律规定,能够将慈善行为装入“玻璃口袋”,避免出现暗箱操作的可能性,确保慈善事业有序和规范。《慈善法》是规范公共伦理的重要工具,对于提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慈善事业的治理能力,具有深远的影响。可以预见,《慈善法》对慈善行为给予了必要的规范和调整,其价值功能正是在于调动普通民众参与慈善事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免除他们的内心焦虑和后顾之忧。那么,在慈善法的基础上,假如再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单行法律法规,必然会形成整套法律体系,法律规定必然会让慈善深入人心。

  《慈善法》的起草、通过,本身就是一个大众参与的过程,凝聚了整个社会的共识。我们相信,作为一部“接地气”的法律,《慈善法》必然会为全社会的爱心事业提供制度支撑,真正成为善时代到来的“加速器”。

  (荔城区委文明办  柯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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