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市民文明公约》“活”起来
《市民文明公约》是道德范畴,也是市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深化文明创建的重要载体;《市民文明公约》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如同春雨般涤荡着人们的心灵,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德与行;《市民文明公约》不是挂在社区文化墙上、宣传栏里,而是落实在每一个市民行动上,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我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日常生活工作做起,小节之处显大德,细节之处见文明,从修订、内容、宣传等方面,积极参与并自觉践行《市民文明公约》,让《市民文明公约》活起来,把握“四个关键环节”。
在《市民文明公约》商议修订关键环节上,突出群众参与。结合文明社区创建,《市民文明公约》制定过程要公开透明,组织议事会、业主大会等广泛发动居民参与讨论,充分征求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与社区居民共同商议制订公约,活动得到了居民的积极响应和配合,制定的过程也是宣传和获得认可的过程,既让广大居民知晓社区公约,又充分发挥了居民民主自治能力,便于公约的公布和践行。
在《市民文明公约》内容制订关键环节上,突出价值引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坚持弘扬主旋律、彰显正能量,突出“文明”、“和谐”、“爱国”、“诚信”、“友善”的要求,体现新时代对市民自律要求,体现对市民道德、社会公德、传统美德的倡导;体现对生态环保的要求;体现对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要求;具体内容方面,与社区实际结合起来,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体现小而实的细节,力求精简,方便居民记忆和宣传,文字上朗朗上口,表现形式新颖、易于记忆、便于传播,通俗易懂,雅俗共赏。
在《市民文明公约》学习运用关键环节上,突出宣传展示。在各社区周边醒目位置、人流较大处分别设置了公益宣传牌进行展示,与小区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相融合,保证居民公约的展示效果,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网站、微信群、社区短信平台、市民文明公约宣传册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评选优秀、典型宣传、互动交流等方式进行了集中宣传,营造遵纪守法、爱护公物、文明礼貌和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勤俭持家的良好氛围,提升社区居民综合治理水平。
在《市民文明公约》共同遵守关键环节上,突出自觉践行。做到居民携手同行,认真践行文明公约,自觉遵守行为准则,不断提升社区主人翁意识,创造和谐社区环境。开展规范小区车辆停放,增加居民文明交通意识,文明用语,在社区通过开展“尊老爱幼扬美德,志愿服务常奉献”,“邻里守望.情暖人间”等志愿服务载体,实施关爱空巢老人、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残疾人等志愿服务,通过志愿服务开展与社区建设有机结合,通过一起参与,共同遵守,相互监督,不断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大田县委文明办,高上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