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失能人员有保障体现“社会孝道”
记者7月31日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广州市关于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正式公布,广州市自2017年8月1日起试点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阶段,广州市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长期失能的参保人员,经评估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8月1日《南方日报》)
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失能老人日益增多,部分或全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对长期护理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非老年人群因疾病、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长期失能的,同样需要长期护理服务。然而,目前服务供给能力与社会需求矛盾日渐突出,现有医保基金也不能额外承受大量的医疗护理及生活护理的支出需求,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作为医保制度的补充和延伸,长期护理保险是独立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之外的新险种,纳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独立核算。该制度兼顾医疗护理、生活照料,重点向生活照料倾斜;兼顾机构照护、居家照护,重点向居家照护倾斜,旨在构建“以机构专业护理为基础,以社区就近照护为依托,以居家照料为方向”全方位服务体系。
“养儿防老”的观念在我国根深蒂固。但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已难以独立担起子女尽孝的职能,特别是独生子女的夫妻,要赡养四个老人和抚养自己的孩子,压力可想而知。一旦家里出现失能老人,更是雪上加霜。在我国,一个失能老人压垮一个家庭并非特例。让失能老人有保障,不仅困扰很多家庭,也是重要的社会问题。在这种语境下,提倡“社会孝道”就显得非常必要。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就体现了一种“社会孝道”。
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义在于,让失能人员不失尊严,让失能家庭不再失衡。值得关注的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不局限于失能老人,而是把所有职工、居民,包括婴幼儿、学生儿童、青壮年、老年人,不分城乡、不分年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全覆盖,彰显了社保制度公平、均等的属性。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仅让失能老人有保障,让参保人员及家庭得到实惠,还能促进医疗养老机构发展,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实乃多赢之举。希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各试点城市及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取得经验、不断完善,尽早在全国推行。(泉州市委文明办 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