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典型成为强大的引力波

22.04.2016  11:50
  4月8日,一份不同寻常的倡议书,在全省1万多名法院干警心中,架构崇德向善的精神坐标,凝聚砥砺前行的精神力量。

  “我们要坚持示范引领,走在前列,干在实处,创造新业绩,进一步凝聚推进发展进步的强大正能量……

  “时代楷模”黄志丽代表全省法院的先进典型,庄严宣读“典型领跑行动”倡议书。由此,福建法院吹响了“典型领跑行动”的“集结号”。

  “典型本身就是一种政治力量。”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说,开展“典型领跑行动”是丰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作用,激发广大干警“”的动力,“”者处处模范、事事表率,“”者紧跟不放、追随前行,形成“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良好效应。

  走在前 行在先

  如何“领跑”?“时代先锋”詹红荔、“时代楷模”黄志丽等先进典型纷纷畅谈感受。

  “‘认认真真办案、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爽爽做事、开开心心工作’,不仅是我的人生信条,也是法院干警应当遵循的作风准则。传、帮、带,就从这里入手。”南平市中级法院副处级审判员、延平区法院副院长詹红荔说。

  近年来,詹红荔带领区法院少年庭的同事们,采取缓刑听证会、心理学、异地矫正等方法创新少年审判工作,赋予“三三九不”工作法新内涵。去年,未成年人小李故意驾驶奔驰车撞坏9辆机动车。案件审理期间,詹红荔选派心理老师探明小李的犯罪动机,得知缘由后,召开缓刑听证会,给小李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

  “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时刻面临着各种利益的诱惑和不良风气的侵蚀,必须牢牢守住底线。”詹红荔说,“有一次,被告人小卢的父亲来到我办公室,将一个红包塞给我,被我当场拒绝,我劝他把钱用在赔付被害人的医药费上。我经常用这个案例来教育身边的干警,激励他们自觉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廉洁司法。

  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黄志丽表示,要在“典型领跑”中“走在前、行在先”,带头争做“四讲四有”党员法官。

  “我常常提醒自己,选择了法官这份职业,就选择了奉献。任务重、强度大是当下许多法官的常态,我也曾因为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压力而感到彷徨,但当我想起选择法官职业的初衷、当我加班加点做足功课成功调解纠纷、当我看到当事人因化解矛盾而欣喜释然时,奉献对我而言,就有了它特殊的意义。”黄志丽深情地说。

  有形的引力波

  伟大事业需要伟大精神,伟大时代呼唤典型引领。先进典型就像有形的引力波,弘扬时代新风,回应时代需求,引导人们树立鲜明、正确的价值导向。

  全国模范法官、古田县法院副院长兰惠琴对一桩案件印象深刻。两名农民因为两块责任田中间的一条石磅岸告到法院,多次调解未果,承办法官打算判决拆除石磅岸。但兰惠琴了解发现,两名农民都年过半百,还是亲戚,如果简单判决,即便拆了石磅岸,双方矛盾还会升级。

  兰惠琴带着法官到原被告村中,让村干部协同做工作。刚开始,双方火气十足,都说“要死磕到底”。兰惠琴先不谈问题,只拉家常,待双方的态度平和后,再把两位农民带到田地里,耐心和他们沟通,提议让一方对影响另一方耕种的部位进行修整。双方都表示认同,争端圆满解决。

  “所以,我时常想,如果我们都像詹红荔、黄志丽一样,多付出一份真心,辛苦一点、麻烦一点、坚持一点,就能弥合矛盾双方的裂痕,抚平心结,握手言和,难道不值得吗?难道不是我们的职业追求么?”兰惠琴深有感触。

  “一个共产党员,无论分内分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无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全国模范法官、莆田市城厢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钟丽华常用詹红荔的这句话勉励自己。见贤思齐,只要新生少年有需要,不论案里案外,钟丽华都第一时间出现,竭尽所能地为他们提供帮助。

  2011年,少年小飞在学校参与打架斗殴,致人轻伤。因犯罪情节轻微,小飞被免予刑事处罚。羁押释放后,小飞很想回校学习,但学校不愿接收。钟丽华主动出面协调,帮小飞重返校园。小飞刻苦学习,中考成绩达到省一级达标校的录取分数线。然而,因为他羁押延迟毕业一年,按规定要扣去30分,失去了上省一级达标校的机会。钟丽华又四处奔波协商,帮小飞找到一所不错的高中校。后来,小飞顺利地考上了大学。这件事在当地传为佳话。

  钟丽华说:“詹红荔的精神启示我,工作要往前一步,多做一点。面对失足青少年时,不仅要做威严的法官,更要做温柔的母亲和心灵的导师。

  严和实的镜子

  先进典型是好党员的标杆、严和实的镜子。“典型领跑”,就是把合格党员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榜样的力量转化为生动的实践。

  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副院长张嵘认为:“脚踏实地、勇于创新是典型的不竭动力,司法唯有不断创新,才能紧跟时代步伐。

  2013年,张嵘赴台湾自由行时,受到台湾志工服务的启发。他想,司法机关是否也能引入类似的公益服务?为此,他开始进行法庭义工的有益尝试。结合厦门的实际,他把法庭义工的特点定位为“低门槛、辅助性、自主性”,吸引了大批有爱心的普通百姓参与其中,既更好地服务了办事群众,又扩大了司法公开面,得到普遍好评。经过两年多的推广,思明法院的法庭义工已壮大为一支400多人的队伍,累计服务时间超过2万小时,义工机制不仅扩展至厦门两级法院,还辐射到其他国家机关。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实地考察后,称赞“法庭义工有大爱,起到了法官起不到的作用”。

  在全国模范法官、厦门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叶炳坤看来,严谨认真、勤学笃行、做学习型法官,是业务“领跑”的前提。

  叶炳坤说:“没有过硬的业务知识做基础,审判能力的提高无异于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他把学习作为一种习惯,在多角度、全方位学习中不断增厚法律底蕴,先后出版、发表中英文学术专著、论文50余万字,解决疑点、热点、难点案件的能力水平也不断提高,先后在破产重整案件审判中创新了“反向保全”“企业托管”“预重整”等审判方法,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每一位先进典型,都承载着感人的故事,为司法事业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他们,将践行“典型领跑行动”倡议书上的诺言,在坚定信仰信念上带头“领跑”,在严守纪律规矩上带头“领跑”,在公正为民司法上带头“领跑”,在勇于担当作为上带头“领跑”,在坚持廉洁自律上带头“领跑”。他们,将带全省司法干警,擎起理想信念的旗帜,为建设新福建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