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民公德进入新时代

13.08.2019  10:32

  高空抛物,高铁“霸座”,遛犬不牵引,随地吐痰,公共场所大声接打电话、违规吸烟、赤胸裸背……一些道德失范现象近年引发社会上关于国人文明素质的讨论。对此,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广西、重庆等地通过立法,向不文明行为说“”。中宣部上月底结束征求意见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持续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8月12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全社会文明程度提高,人们对不文明行为的容忍度降低了。此时,《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提出,把道德导向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同时各项公共政策制度从设计制定到实施执行,都要充分体现道德要求,无疑符合人们道德期待。

  过去几十年,中国社会变迁非常快,经历了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乡土社会向城市社会、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高度集体化组织化社会向多元化个体化社会转变,道德体系和维系道德的社会治理力量都在发生变化,加之市场经济规则、政策法规、社会治理还不够健全,一些传统社会就存在的道德失范依然存续,还出现了一些新的道德失范现象,这些不难理解,到底是与社会转型期的特殊性有关。

  但也应该看到,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极大激发了社会活力,同时也导致一些人过分关注个人利益,以及公共意识、社会公德淡薄的现状。尤其是,由于公德教育不足、公共场所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公共场所行为规范引导不到位,缺乏法制约束、道德教化弱化,一些人把个人私欲带入社会生活,为满足自身利益而肆意侵犯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

  很显然,这是值得警惕的,更必要采取措施加以遏制。首先,既然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就不应停留于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而应终身相伴、付诸行动;其次,进入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与公民素质有了新内涵和更高要求,已经无法容忍一些久治不绝、突破公序良俗底线、妨害人民幸福生活、伤害国家尊严和民族感情的不文明现象和败德现象了。何况,这些不文明现象和败德现象,不及时加以治理还注定会变本加厉,无论如何都是不该存续的。

  德是人之本,人无德不立。个人之德,是一个合格文明的现代公民标志,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文明景象。只有让公民公德进入新时代,逐渐养成文明习惯,整个社会文明才能得以提升。(泉州市文明办 贺成)

福建日报评论员:团结奋斗办好福建的事情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文明
让文明礼让风气蔚然成风
  中国自古便被世人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