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
厦门市民政局按照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李立国部长、黄琪玉副省长、赖军厅长的讲话精神,认真部署谋划新常态下的民政工作,开创民政工作发展新局面。
一、召开全市民政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
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召开后,厦门市民政局迅速组织召开局机关处以上干部会议,原原本本地学习各级领导讲话精神,认清民政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按照“四个更加”(民生保底体系更加健全完善、社会治理创新探索更加深入扎实、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更加坚定有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更加优质有效)的思路,努力谱写民政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崭新篇章。1月15日,召开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书面传达学习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全市民政工作,部署2016年民政工作。
二、围绕目标任务,明确2016年全市民政七项工作
一是深化社区治理创新。开展《厦门经济特区社区治理条例(暂名)》立法,落实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推动公共服务网络向农村社区延伸。总结推广“三社联动”服务机制。二是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三是推动社会工作健康发展。组建厦门市灾害救助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队。跟踪推进同安区顶村“省级农村社会工作试点”。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四是强化救灾和社会救助工作。积极探索城市减灾体系建设。运用并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实现精准救助。全面建立“救急难”工作机制。五是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做好养老园区规划立项。抓好市慈善总会爱鹭老年养护中心改扩建等养老设施建设。抓好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成果推广应用。完善养老机构医养护结合工作。六是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质量。举办“海峡两岸婚恋旅游文化节”等系列活动。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做好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七是全面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提高军休安置保障水平。开展“全国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
三、加强民政履职能力建设,提升民政服务水平
一是加快民政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步伐。发挥特区优势搞好民政法制政策创制,开展《厦门经济特区社区治理条例》、《厦门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和《厦门市地名管理条例》立法课题调研。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关于民政标准化建设的工作部署,以改革精神、前瞻视角和超常规举措,推进民政标准化跨越发展。调整完善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出台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殡葬服务、地名公共服务、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等民政业务开展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二是加强民政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机关效能等综合能力建设。深化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党组(支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民政系统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管理使用重大资金、实施民政设施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的督促检查。三是突出抓好作风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日常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热情,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升民政服务能力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打造权责明晰,放管结合,运转高效,合法便民的特区民政新形象,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厦门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