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出台水污染防治计划 厦门后年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11.06.2015  12:03

  海西晨报讯(记者 曾昊然)福建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厦门城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同时,在今年年底前要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及达标期限。

  据了解,厦门岛外九大溪流中,官浔溪、埭头溪生活垃圾、淤泥较多,水体黑臭。《方案》中亮点之一就是针对这样的黑臭水体进行整治,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方案》要求,厦门要在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厦门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方案》还要求,从2015年起,设区市级水源地水质一旬一测、县级水源地水质一月一测;2015年底前,设区市级主要地表水源地要实现水质自动检测。地方各级政府及供水单位要定期监测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安全状况。自2018年起,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

  同时,《方案》对排污企业亮“红黄牌”。企业一旦超标和超总量,将被“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2016年起,厦门会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