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出台 泉州将试行公交信号优先
福建省出台《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
泉州将试行公交信号优先
本报讯 (记者 赖劲松)日前,省政府正式印发《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福建省明确,今年年底前,福州、厦门、泉州须在有条件的道路上设置公交专用道,交通流量大及单向3车道以上的城市道路应当设置公交专用道。同时,福厦泉三地将试行建设公交优先信号系统。
堵、堵、堵,这已成为不少城市居民出行的常态。据悉,省公安厅也出台了《全省公安机关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突出城市重点拥堵区域,坚持因地制宜、标本兼治、依法管理、长效管控。从今年起,用三年时间,通过整治一批拥堵路段和节点,推动完善城市交通设计,让行车难、停车难、秩序乱等问题得到更好解决。
《行动计划》主要任务包括全面排查主次干道、支路、内街内巷等存在的拥堵情况,调查拥堵原因,分类建档,建立完善基础台账。今年年底前,福州、厦门、泉州各选择两条以上城市主干道,先行开展交通治堵设计试点,保障“公交优先”,联合相关部门在有条件的道路上设置公交专用道,交通流量大及单向3车道以上的城市道路应当设置公交专用道;加强公交专用道使用管理,试行建设公交优先信号系统。
智能管理方面,完成市、县两级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室)建设任务,加快交通信号联网联控、“绿波”通行、交通流量、气象信息、卡口、测速、视频监控等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建设,加强部门间资源共享;通过各类媒体、交通诱导屏等媒介,向社会及时发布道路状况、交通拥堵、管控措施、公共交通服务、交通气象等信息。
推动解决“人非共道”“机非混行”问题,在交通流量较大的次干道以上道路视情况设置分隔设施,确保非机动车合理通行路幅,优先保障非机动车、行人通行路权,引导短距离交通向非机动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转变。同时,严管易堵区域、重点路口、重要部位等,大力劝导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常态严查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落实每月逢六逢九统一行动,强化现场查处和秩序管控。
记者了解到,公交信号优先在公交优先技术上属于“时间优先”,它是指在城市道路交叉口为公交车辆(优先车辆)提供优先通行信号。公交信号优先实施理念是在保证不对整个交叉口或干线车辆运行产生严重影响的前提下,减少公交车辆的延误,使公交车辆顺利通过交叉口,降低公交车辆的路线行程时间,提高公交准点率,提高公交车辆的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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