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店主店员售假药 构成共犯被起诉
20.11.2014 18:13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11月20日讯(真坚 满荣)黄某中专毕业后在药店打工,为老板帮忙进、销假药。近日,黄某及其老板王某被漳州芗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
漳州人黄某中专毕业后,获得了药工证,并受雇在漳州市区菜市路一家药店当一名药店营业员。然而,虽懂药方的她却不懂法,自2013年年初开始,老板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非法药品流通渠道购入“复方关节痛宁Ⅱ号胶囊”、“肚痛健胃整肠丸”、“风湿关节宁”等假药,虽然不多,上述药品货值才1350元。而黄某明知药店经销有假药,却积极帮工,负责向假药商汇款进货,并在药店进行对外零售。
2014年4月21日,该药店被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到假药,当场查扣了5盒“风湿关节宁”假药。之后,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警方出具假药认定书,认定查扣的5盒风湿关节宁系假药,并将案件移送芗城公安分局,公安机关随后将其立为刑事案件。2014年5月10日,老板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次日,黄某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后被检察机关认定为从犯。
本文来源: 检察
20.11.2014 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