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办好警示基地 持续开展廉政教育——省司法厅运用“反典型”树立“正能量”

06.06.2014  11:26
      海峡法治在线-法制今报6月5日讯(记者 叶翔 通讯员 沈海生 张志鹏)“大家好!欢迎参观由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举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专题展》。刚才,大家观看了一批腐败典型案例,这些案例触目惊心,令人警醒。应该说,那些被绳之以法的领导干部,并非一开始就是个贪官,而是有一个积少成多、从量变到质变、‘小错’酿成‘大错’的过程。比如,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奢侈浪费等等。

  结束了解说,省榕城监狱内“福建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的讲解员林向蓉头上沁满了汗珠。“我今天已经讲了第二场了。” “随着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全省各地基层单位要求来接受警示教育的单位特别多,每天基本上都要接待2-3批。”小林向记者出示了各单位开过来的介绍信。

   “小单位”做出“大贡献

  省榕城监狱位于福州仓山区,2009年,省纪委、监察厅选定在这里建立“福建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对这一决定,省司法厅和省监狱管理局党委的态度非常明确——必须服从大局需要。厅领导带着一班人从展区的选址、展示厅的规划布局、展示内容的策划与编排,一一参与,亲力亲为。

  “为了尽快建好警示教育基地,我们做到了‘三个舍得’。一是舍得出地。在不挤占教育改造场所的前提下,腾出民警备勤楼700多平方米用于基地建设;二是舍得出钱。为配合做好宣传,我们每年都要花一定的经费提供宣传保障;三是舍得出人。在警力紧张的情况下,我们培训了3名干警专职解说工作,还经常送他们到外地培训。”榕城监狱监狱长黄一伟说:“办好警示教育基地是全省的大事,作为基层单位牺牲一点小利益理所应当。”黄一伟的观点是“来接受教育的人多了,违法犯罪的人就少了,我们的压力自然也就轻了,算算这个账,我们吃点小亏还是值得。

   “小展厅”承载“大容量

  论面积,与外省单座独栋、气势恢弘的警示教育基地相比,我省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有点“不那么起眼”。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却体现了省纪委、监察厅领导和基地承办单位省司法厅务实从简、不事浮华的工作作风。

  在省纪委、监察厅的指导下,省司法厅在规划布置展厅区域时,分别以“红、灰、黄”三种色调体现不同的内容。“红色厅”主要宣传中央领导各个时期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形势政策及先进典型人物的主要事迹;“灰色厅”主要是腐败典型案例剖析展示;“黄色厅”所展示的主要是相关的党纪国法条款。三个展区中,灰色厅是警示教育的“重头戏”。主创人员严格依据“判决书”对职务犯罪人员犯罪事实的认定反映客观实际,力求通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的漫画形式对职务犯罪人员进行“画像”,揭露其丑恶本质。如在对原宁德市公安局副局长林生钦的“解析”中,用了这么一段文字:赌博历来是为政府所明令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身为公安局长的林生钦在与赌徒的博弈中不仅被“老千”所击倒,而且还成为赌场的“保护伞”,真是应了那句古谚“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小毛病”引发“大讨论

  2013年12月30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专题展”在榕城监狱的“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举办。

  “通报是一种手段,首先考虑的是震慑力,要在案例与现实习惯认识中形成张力、形成反差,在思想上敲警钟。”省纪委参加展馆策划的同志介绍说。

  4月29日,省纪委、省直机关工委举办了“省直机关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家谈’活动”,召集了30个省直单位的领导谈体会、讲感悟,提建议。

  “以前我和同事都认为自己职低位,反腐倡廉和自己关系不大,这次参观,让我深刻理解了防微杜渐的道理。”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的工作人员小郑说。

  “回去后,重点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廉政制度的完善和行为规范的养成。”省直机关一位厅级领导表示。

  ……

  “发生在我们机关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身上的吃吃喝喝,公款消费、公车私用等现象长期以来被一些人看成是小问题,小毛病。正是因为这些小问题小毛病,侵蚀着党的肌体,失去了群众信任,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每个党员干部都必须警醒。”省直机关党工委领导的一席话振聋发聩。

  在警示教育基地办公室,记者看到了这样一组数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专题展”开展至今,已经接待来自福州地区各单位的参观者216批次,9758人次,其中省部级领导14人,厅级干部745人,处级干部7369人。

  “六月份的接待任务都排满了,我们收到的‘订单’还在继续。”解说员林向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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