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警方协作 抓获潜逃达一年“红色通报”人员

01.12.2015  17:47

  近日,一名潜逃台湾达一年之久的“红色通报”在逃人员在闽台警方的协作下,于台北落网。日前,黄某恩被台湾警方遣送回大陆。目前,黄某恩已被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2014年7月14日,永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某医药公司负责人陈某报警称,该公司聘请的药品销售员黄某恩,利用其负责永泰县嵩口片区药品销售、代收货款之便,将40余万元货款据为己有后“失踪”。永泰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黄某恩的行为已涉嫌职务侵占罪,并于2014年6月潜逃至台湾。今年6月,公安部将黄某恩列入“红色通报”名单展开国际追捕。

  “猎狐2015”行动期间,永泰警方加大对黄某恩的追捕力度,一方面积极走访黄某恩近亲属开展劝投工作,另一方面继续加大对其在台湾落脚点的摸排工作。经深入侦查和情报研判,警方逐步掌握了黄某恩在台北市的生活和工作地点。今年10月27日,在公安部、福建省公安厅协调下,根据永泰警方提供的线索,台湾警方在台北市将黄某恩抓获。11月10日,黄某恩被押解回大陆。

  目前,黄某恩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永泰警方依法执行逮捕,全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