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严查五一路乱停车现象 锁车31辆、拖车22辆

18.07.2014  10:57

  福州新闻网7月18日讯 昨天下午,福州警方出动警力126人次,在五一中路、五一南路整治乱停车,共锁车31辆、拖车22辆。据了解,福州警方昨日抄告乱停车行为936起。

  昨日下午4时15分,五一中路233号融耀世纪大厦附近路段,车牌号分别为闽D067E6、闽A3525U的小车停在人行道上,司机不在车内。民警随即对车辆进行拍照,用轮胎锁将车辆的左前轮锁住,并开具了《违法停车锁定车轮告知单》。记者了解到,由于乱停车,这两辆车的司机将受到记3分、罚款150元的处罚。

  昨日下午4时30分许,民警发现车牌号为闽H3210C的小车停在人行道上。民警锁住这辆车的车轮后,这辆车的司机和他的朋友匆匆赶到现场。经了解,该小车司机刚从外地来到福州,将车停在人行道上后,就上楼去找朋友。民警按照不按规定地点停放,对司机罚款150元。

  据了解,对于乱停车,警方有不同的处罚标准。对于在设有“该路段全线禁停”标志的道路上乱停车的司机,警方将按“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处罚,记3分、罚款150元。在全线禁停路段,连司机留在车内的“临时停车”也不允许。警方在全线禁停路段设置了很多监控探头,司机如果临时停车被探头抓拍,将被罚款150元。

  在非禁停路段乱停车,则要区别对待。警方原则上允许司机在该路段临时停靠、即停即走。因此,如果警方发现车上没人,将对司机罚款100元;如果车上有人,警方则会给予口头警告,让司机尽快驾车驶离。

  (福州晚报记者 李琼 通讯员 榕警 台交巡/文 记者 陈暖/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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