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重刑犯在押解途中逃脱 经群众举报其再次被抓

31.03.2016  17:56
  

▲梁勇勇被抓现场 供图/成都商报

  19年重刑犯逃脱24小时被抓

  刚被法院判刑就逃脱 群众提供线索今晨再次被抓 律师表示逃脱罪或将加刑5年

  法制晚报讯(记者 李洪鹏)昨天上午9点50分左右,因抢劫、盗窃被法院判处19年有期徒刑的重刑犯梁勇勇在押解途中逃脱,24小时之后,梁勇勇再次被警方抓获,律师表示,梁勇勇或将加刑5年。

  刚出法院 跑了

  据警方公布的信息,梁勇勇系湖南耒阳人,1985年2月出生,初中文化程度,因涉嫌抢劫、盗窃两罪于昨天上午被南溪区法院判处19年有期徒刑,是一名重刑犯,而刚刚从法院押解出来没多久,梁勇勇就逃脱了。

  通缉令显示,梁勇勇是在宜宾南溪区S307省道一个叫洗脚田的地方脱逃。地图显示,南溪区法院审判庭南面的道路便是S307省道,其小地名便是洗脚田。南溪当地人士表示,洗脚田离南溪区法院审判庭只有几十米远。这意味着,梁勇勇是在宣判后刚刚押解出审判庭便脱逃了。

  事发后,南溪区委、区政府已组织全区政法干警、民兵,发动干部群众,迅速设卡地毯式围堵追捕,全力以赴搜捕逃犯。警方同时悬赏5万元,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协助拘捕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事发24小时 被抓

  然而就在梁勇勇逃跑后还没超过24小时,就又被警方抓获。

  今天早上,记者从宜宾南溪区政府新闻办了解到,经群众举报,罪犯梁勇勇于3月31日8时40分左右在罗龙街道麻木滩被南溪公安干警抓获。

  具体抓捕细节还在进一步了解中。

  记者从抓捕现场拍摄的照片中看到,梁勇勇双手被手铐铐住,坐在车内,特警手拿面包喂他吃。

  专家说法 犯逃脱罪加刑最多5年

  今天上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罪犯或嫌犯的越狱行为涉嫌以下三种罪名中的一种:逃脱罪、组织越狱罪或暴动越狱罪。

  洪道德介绍,如果被关押的罪犯、犯罪嫌疑人在逃往狱外的过程中没有组织,也没有发生暴力,涉嫌逃脱罪;如果多人结伙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则涉嫌组织越狱罪;被关押的犯罪分子,如果有组织或者聚众地集体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越狱,则涉嫌构成暴动越狱罪。

  依刑法规定,犯逃脱罪的被告人,处5年以下刑罚;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分子,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者处5年以下刑罚;犯暴动越狱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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