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解读深化基层医改:县级医院当龙头 打通“最后一公里”
省医改办、省卫计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我省深化基层医改
今日上午,省医改办、省卫计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解读。
县级医院要发挥龙头作用 将建“三平台”、“六中心”
《意见》明确,县办医院主要承担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危急重症抢救等,开展一、二类手术与疑难病转诊,接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开展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等工作。
《意见》要求,加强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主要建设“三平台”、“六中心”。即构建县域医疗服务技术平台、县域医疗服务协作平台、县域医疗服务信息平台三大平台;以县级综合医院为龙头,建立消毒供应中心、心电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病理检验中心、远程会诊中心等六大中心。三大平台、六大中心将辐射县域内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效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带动作用。
县级公立医院医护人员收入不再与科室创收挂钩
据介绍,我省于2014年底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目前改革进度不平衡。以三明为代表的部分地区全面推进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大多数县仍停留在仅完成药品零差率这一单项改革的进度上,综合性改革在县级医院层面还未全面推开。《意见》要求,今年底前各地做好改革准备工作,明年初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意见》要求,将医院总收入结构分为三块,即药品耗材、检查化验、诊察护理床位手术治疗收入(第三块统称为医务性收入)。医院人员工资总额的测算仅与医务性收入挂钩,充分体现医护人员的劳务价值。院长年薪由财政全额负担,院长代表政府管理医院运行。实行全员目标年薪制,院内人员年薪由基础工分、工作量工分和奖惩工分三个部分组成,打破人员工资与科室创收挂钩的分配模式。
公立村卫生所明年要实现全覆盖
农村乡村医生和城区家庭医生是医疗服务体系的最前端。为了进一步夯实分级诊疗基础,我省将打通两个“最后一公里”。
农村将全面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由乡卫生院延伸举办、合理设置公立村卫生所,村医由乡镇卫生院下派或者当地具备条件的村医中择优选聘。今年底前完成30-50%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设立,2017年完成全覆盖。
城市将开展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借鉴厦门市开展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经验,每个设区市选择1个市辖区开展家庭医生慢性病管理签约服务试点,其中福州市作为推进家庭医生慢性病签约服务的重点区域,2017年应做到所有市辖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东南网12月15日 记者 冯川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