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计整改新要求 应构建长效机制

03.07.2014  00:50

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

——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计整改新要求

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日前公布的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不折不扣坚决严肃整改,并通过整改促进稳增长、调结构。分析人士认为,审计整改应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克服屡审屡犯的“牛皮癣”。

根据审计报告,在各项审计中共发现并移送涉嫌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达314起,涉及1100多人。这些案件主要发生在行政管理权或审批权集中、掌握重要国有资产资源的部门和单位,显示出群体性腐败问题严重、违法犯罪方式更加隐蔽和权钱交易收益远期化的突出特点。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表示,这些个人违法违纪问题的背后大都是类似的部门违规问题。部门违规牟取的利益往往通过再分配等方式化为个人利益,正是部门违规这块土壤滋生了个人违法违纪。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认为,从审计暴露出来的问题可以看出,一些部门的领导干部对中央精神和文件要求太随意,违规做法太大胆,部门监管太松弛。中央部门必须要加强财务监管,监管必须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缺口。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排出时间表,实行对账销号,10月底向国务院报告整改情况,并在向全国人大报告后对社会公布。同时提出,要用从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入手,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和落实决策审批终身责任制、执行监督连带责任制,依法规范财政收支行为。

分析人士对此表示,作为公共资金的守护者,审计不仅要促进用好增量资金,确保有限资金用于事关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维护公共资金的安全性,也要促进盘活存量资金,避免大量资金“趴在”窝里“睡觉”,留在账上好看,造成闲置浪费。(记者董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