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向改革要活力 促“三农”增动力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必须坚持不懈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激发亿万农民创新创业活力,释放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做好“三农”工作,关键在于向改革要活力。农业农村发展不但要从外部寻求突破,更要从内部挖潜,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激活其自身蕴含着的巨大发展潜力。
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
当前,我国农业受国际农产品市场影响不断加深。在国内外粮食价格严重倒挂的背景下,粮食进口的数量在不断增长,国内粮食市场不断被挤占,粮食库存创历史新高。在这种情况下,现行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亟待改革完善。
今年一号文件提出,要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与保护农民利益并重,采取“分品种施策、渐进式推进”的办法,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稻谷、小麦继续执行并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新疆的棉花、东北地区的大豆则要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深入推进。
从2007年起,玉米开始执行临时收储制度。此后的8年间,玉米临储价格逐年提高。这一政策保障了农民收益,激发了农民种植玉米的积极性。随着产量迅速增长,玉米已成为我国5个粮食品种中数量最大的一个。连续多年提价,导致国内玉米价格高于国际市场,国外玉米以及一些替代品种大规模进口,国内玉米库存量增加。
针对当前玉米产销矛盾较为突出的问题,一号文件提出要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收储制度改革,在使玉米价格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同时,综合考虑农民合理收益、财政承受能力、产业链协调发展等因素,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
加大对“三农”支持投入力度
巩固农业农村发展的好形势,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加大投入支持力度是硬道理。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从三个方面着力。首先,健全农业农村投入持续增长机制。要优先保障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坚持将农业作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领域,确保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与此同时,还要积极扩展对农业的支持渠道,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设立基金、贴息、担保等途径,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在补贴方式上,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产能提升。在资金使用上,要多层级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实施省级涉农资金管理改革和市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其次,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农村倾斜。要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村普惠金融,降低融资成本,全面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条。文件提出,扩大在农民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试点范围,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加快建立“三农”融资担保体系,开展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试点等。
最后,大力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随着现代农业发展向纵深推进,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纷纷涌现,农业的自身发展和各类主体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也在日益增长。文件提出,把农业保险作为支持农业的重要手段,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积极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制度保障。今年一号文件提出,到2020年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健全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机制。
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三权分置”办法。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将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通过股权量化到户,让集体组织成员长期分享资产收益,制定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