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保障水安全 福建版“水十条”出台

09.06.2015  15:52

  6月9日报道(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拯)

   关注理由

  备受关注的福建版“水十条”发布实施。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印发关于《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全省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全省12条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90%以上;地下水水质极差比例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消除,其中,要求福州、厦门在2017年就要达到这一目标。

  为实现这些目标,福建版“水十条”在控制污染物排放、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昨日,记者采访有关部门,对方案中的部分举措进行更深一步的解读。

   关键词一:工业污染“十小”企业将全部取缔

   方案

  ●取缔“十小”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推进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

  ●主要流域干流、一级支流、饮用水源沿岸一重山范围内禁止矿产开采,该区域内的采矿(石)场及流域内所有无证、非法采矿予以取缔。2015年底前,敖江流域内建筑饰面石材矿山全面关闭,连江、罗源、古田等县要完成石材加工集中区转产关停。

  深读在污染严峻的局面下,就得用“重典”。用最“强悍”的制度和机制,实现整治水污染的目标。十大重点行业的整治,表面看是治标,实际更是治本,是生态建设淘汰落后、污染产能,倒逼经济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