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视察福州检察机关生态资源检察工作

17.04.2015  18:40

 

 

福建检察网4月17日讯(刘维 王小兰 黄峰) “今天这一路走来,很惊喜的看到闽侯的生态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多了这么多美丽的景色,这背后少不了检察机关的保驾护航。”福州市人大代表强芳欣喜地说。昨日,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来到闽侯县,对福州市检察机关生态资源检察工作进行视察。在实地察看闽侯县湿地公园、白沙镇孔元村,并听取闽侯县检察院及福州市检察院两级检察机关开展生态资源检察工作的汇报之后,人大代表们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成绩。

不仅仅是简单的改名,而是要通过改名更加充分地发挥我们检察机关的专业职能优势。”2014年6月25日,福州市检察院林业检察处正式更名为生态资源检察处,各基层院林检科的更名工作也逐步推进。如今,近一年时间过去了,成效如何?

数据显示,2014年9月以来,福州市检察院生态检察处已经审查批准逮捕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件3件7人,非法占用农业地案件1件1人,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2件3人;受理审查起诉该类案件3件13人;并重点关注积极介入涉及民生的环境污染及非法采砂等案件。涉案物品包括价值3千多万元的红珊瑚、价值1千多万元的犀牛角,以及象牙、虎皮等正规动物制品。生态检察处捕诉案件整体数量上升,并开始涉及非法占用农用地、走私珍贵濒危动物制品、污染环境等新罪名,案件类型更趋多样化。

我是一名人民检察官,我家住在闽江边。”在座谈交流会上,闽侯县检察院检察长江伟带来了闽侯县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专题工作片《我家就在闽江边》,展示了闽侯县检察院近年来强化检察职能,全力护航“生态闽侯、山水江城”建设的工作及成效。“我的老家就在闽侯,以前真不知道闽侯检察院默默为闽侯的生态建设做了这么多的工作。”福建省人大代表叶馨由衷地发出感慨。

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两级检察机关的工作机制和理念都紧跟时代,并创新的开展了这项工作。”除了对两级检察机关生态资源检察工作交口称赞外,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们也纷纷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市人大代表希望检察机关能发挥检察建议的关键作用,并以群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力求从个案推动某个领域生态保护的工作,同时从严打击老百姓所关注的设涉及民生的生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