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进一步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 在社会团体任职审批备案工作

21.11.2014  11:45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要求,晋江市通过查阅资料、调查摸底、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全市退(离)休人员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于日前完成清理工作。全市共清理退(离)休人员在社团任职375人,不符合兼职有关规定已辞去兼职233人。

  为进一步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职务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晋江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局、市民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审批备案工作的通知》(晋政民〔2014〕109号),要求退(离)休人员在社团兼职要严格按照“一届一备、变更必备”的原则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兼职应确属工作需要,兼任职务不得超过一个,兼职届期不超过两届,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晋江市局)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