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规范校外线上培训 学科类培训不得聘用在职教师
福建省六部门首次出台方案,规范校外的线上培训,学科类的培训机构不得聘用在职教师,机构信息要备案审查。
昨天,《福建省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工作方案(备案细则)》对外公布,它是由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福建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六部门联合出台的。《方案》的出台,被认为是给校外线上培训戴上“紧箍”。
语数英等学科类培训纳入治理
《方案》指出,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是指机构住所地在福建省辖区范围内,且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的机构。学科类指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根据《方案》,面向福建省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其主办机构、业务信息、培训人员、培训内容、机构承诺等均被纳入备案管理范围,须进行备案审查。
《方案》明确,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备案排查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省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
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
《方案》指出,线上培训机构的课程设置应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与学生个体能力相适应,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学科课程标准,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培训内容和培训数据信息须留存1年以上,其中直播教学的影像须留存至少6个月。
在培训时长方面,《方案》指出,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时。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应当具备护眼功能和家长监管功能。
在培训人员方面,《方案》明确指出,不得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平台和课程界面的显著位置公布培训人员姓名、照片和教师资格证等信息。外籍培训人员须公布学习、工作和教学经历。
培训平台必须公布退费办法
在规范经营方面,《方案》规定,要在培训平台的显著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收取的预付资金总规模应与服务能力相匹配,严禁超出服务能力收取预付资金,预付资金只能用于教育培训业务,不得用于其他投资,保障资金安全。其中,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记者 佘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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