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权力,责任清单须及时跟进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张清单”。在权力清单公开31省全部到位的情况下,责任清单的公开稍显逊色。全国24个省份晒出了自己的责任清单。
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副主任孙晓莉认为三张清单十分形象地对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进行了界定。她表示,“责任清单”要解决的是3个层次的问题:一是管什么?明确政府的责任,那就是要种好“责任田”,当好“服务员”;二是怎么管?要创新完善政府管理方式;三是管不好怎么办?要有问责追究的制度。针对目前实践运行当中产生和发现的一些问题和现象,“责任清单”可以起到很好的纠偏作用。
2014年11月初,浙江省级部门的责任清单正式向社会公布。这也是全国第一张省级部门责任清单。而在2015年年底,浙江省市、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全部完成。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布的责任清单包括:43个部门主要职责543项,细化具体工作事项3941项,涉及部门边界划分事项165项,编写案例165个,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555项,公共服务事项405项。该责任清单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重点是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因为这些领域经常涉及多部门管理,或者需要多部门密切配合,所以要对这些事项进行梳理,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晒”权力清单只是规范行政权力取信于民的第一步。在现实中,一些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尽管开出了“权力清单”,但却在责任监督方面存有“留白”,这样的“留白”在公共执法管理上,很容易产生一种结果,那就是对权力失去制约,滥用权力的现象也就难以得到有效遏制。因此,在晒出权力清单的同时,我们更需要的是一张完整的“责任清单”,即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相较于权力清单的全面按时推出,责任清单的公布必须及时跟进。我们期待在接下来不长的时间里,能够看到更多的省份交出一份像浙江那样的责任清单公布成绩。要保证政府部门恪尽职守,阳光作业,使“权力清单”真正发挥作用,“责任清单”必须及时跟进,只要发现权力一旦出现不作为、乱作为时,有关责任主体就必须为之付出相应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