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安监局规范政务信息奖惩  强化信息工作

08.09.2016  21:04
         为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的信息工作,鼓励各股(室)、各单位报送高质量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出台了信息考核奖惩办法细则。

      一是明确信息报送任务。将安全生产政务信息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每位监管监察工作人员每年信息至少录用2篇以上。

      二是细化信息奖惩标准。办法规定,被县级、市级、省级及以上刊物和信息网采用的分别给予每条奖励20-2000元;稿酬每年结报一次,如不能完成当年信息录用任务的,每人按每篇20元扣惩,扣惩在次年年初进行;信息文稿多级发表的,按每级发表的相应奖励标准分别予以发放;同级多类发表的,按每增加一类,再发放相应奖励标准的50%。

      三是强化信息报送质量。所有在职人员撰写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时,必须到局办公室审核登记,再报送分管领导审批后,再转投相应新闻媒体,确保信息高质量报送。(大田县安监局涂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