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检察院规范办理申请立案监督类信访件

22.04.2015  19:01

 

    福建检察网4月22日讯(陈婷如 苏珺珺) 今年以来,福州台江区检察院对照专项整治八个方面要求,妥善化解申请立案监督类信访,对符合立案监督条件的3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2件。

    该院推行专职接待制度,安排专人接待信访人,负责来访案件的受理、答复和释法说理,在依法律、按政策、照程序办理案件的基础上,确保信访人的诉求得到连贯表达,继而从法律政策和道德情理的角度指出其观念上的偏差,引导其自觉息诉罢访。

    同时,坚持带案下访,由检察官带着问题下基层村居了解实际情况。针对符合受理要求的立案监督申请信访件,主动到街道、社区带案下访,认真倾听不同层面的诉求,并制作详细的询问笔录,将多方收集的案情材料一并转交侦监部门办理。

    此外,该院还认真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实时跟踪移送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反馈信访人;同时,对时息时诉的信访案件,建立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回访,及时了解信访人的思想动态,对心存疑问的,耐心解释和疏导,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