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0.12.2015  10:37

  ■张大斌

  中央新修订的《准则》《条例》两部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切中时弊,对症下药。《准则》以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这个“”为基础,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自律与他律互补、高标准与守底线兼顾、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结合,为广大党员干部既树立了标杆,又划出了底线。通过学习两部法规,我有以下三点体会。

  1.以德为先,强化标杆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是一面引领党员干部的“旗帜”。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必须时刻牢记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在工作、学习、生活各个方面都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引导全体党员干部齐心协力干事创业。

  2.遵规守纪,强化底线意识。纪律惩治腐恶,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只有在通过立德引导自律的同时,通过立规加强他律,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行有底线,才能让“”真正立起来。《条例》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个方面,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规范,列出了明确的情形和处分规定,犹如警钟,使广大党员干部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3.双管齐下,强化主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市经信委党组将把学习贯彻这两项法规作为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支持纪检组履行好监督责任的重要抓手,与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一是抓宣传教育。利用委机关门户网站、党建宣传栏、福州工业、政务微博等载体加强两部法规宣传,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将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红线。

  二是抓引导示范。要求经信系统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上先行一步,在领会上深刻一层,在践行上严格一些,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三是抓专题学习。将学习贯彻两部法规作为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系统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并纳入“三严三实”专题组织生活会重要议题,通过学习,使全体党员自觉将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是抓责任落实。督促经信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决维护党章党纪权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推进两部法规的贯彻落实。

  五是抓督促检查。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把《准则》和《条例》各项要求体现在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保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执行到位。

  当前,福州发展面临千载难逢的重大历史机遇,党员干部的精神面貌和作风状态尤为重要。作为市经信委的主要领导,我将带头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自律和他律双管齐下,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强化标杆意识和底线意识,全力推动我市经信事业平稳健康发展,为福州新区开放开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作者系市经信委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