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明确对六种情况进行“一票否决”
12.12.2014 14:21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实行“一票否决”的情形主要是:辖区、行业内发生较大或较大以上事故的,或因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发生事故的,或发生“三合一”消防火灾事故的,或因发生一般生产安全生产事故但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故的,或因年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或因没有完成市政府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任务(含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以上六种情形,由市委、市政府在开展年终各项先进评比时对所属乡镇(街道、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实行“一票否决”。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当年不能被评为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不得参与各类评先评优。(南安市安监局林华东)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2.12.2014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