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规定子女在家照顾生活困难老人可获工资

13.10.2014  12:26

    南京有120多万老人,98%是居家养老,约需居家养老护理员4.3万人,而目前全市持证上岗的专(兼)职养老护理员只有3000人,养老护理员缺口达4万人!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主办的2014年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负责人培训班上获悉,南京将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其中,“家属照料型”模式让人感觉很新鲜,子女、儿媳在家照顾卧床不起的父母公婆,政府也可以给其发月工资。

    南京养老服务新举措

     A.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覆盖人群

    “五类老人

    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

    低保及低保边缘的老人;

    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

    70周岁及以上的计生特扶老人;

    百岁老人;

    可以申请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

    补贴政策

    子女儿媳愿意在家照顾这五类老人,每月可领取政府发给的300元(照顾半失能老人)或者400元(照顾失能老人)的“补助工资”。

     B.将建立“养老服务时间银行

    鼓励社会人员根据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开展志愿服务,预存养老服务时间。当志愿者本人需要帮助时,可以从“志愿时间银行”中提取一定时间,得到其他志愿者的服务。另外,还将建立志愿者嘉许制度和回馈制度。

     C.医保有望报销失能老人护理费用

    南京将从明年起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按先易后难的原则,先将失能老人入住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和居家长期医疗照料的相关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