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出台后 云南违规配置使用公车现象仍突出

27.11.2014  22:28

图为云南省纪委10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通报。 云南省纪委官网图片 摄

中新网昆明11月27日电 (杨华伟)记者27日从云南省纪委了解到,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云南共查处问题数1641件,处理人数2371人,给以党政纪处分人数427人,三项数据中,违规配置使用公务用车数分别为285件、337人、105人,仅次于违反工作纪律。违规配置使用公车现象仍旧突出。

据媒体公开报道,11月23日,网友爆料“云南玉溪一警车拉褚橙,质疑其公车私用”。翌日,玉溪市新平县公安局回复称,系民警出差帮同事代运,并责成当事人承担当日汽车的燃油及其他费用。

11月中旬,云南南华县公安局长被人实名举报公车私用、超标公车、公车违章后找内部人顶包等。楚雄州纪检监察部门接到举报后已对当事人马爱军展开调查,同时调查的还有所涉单位和其他人员。

11月初,保山市纪委通报的12起典型问题中,就包括了3起公车私用,4起公务用车不贴标识。9月,昆明市4名干部因公车私用被通报批评。5月,云南省纪委通报8起公务车违规使用问题,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记过等处分问责。

为清理政治公务用车违规行为,2013年,云南省委、省政府曾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6个“一律不准”:一律不准违规配备乘坐超标准车辆,一律不准授意或指使下属单位超标准购置车辆,一律不准以借用、受赠为名占用和乘坐企业车辆,一律不准租用超标准车辆供自己乘坐,一律不准违规悬挂或套用警用专段号牌,一律不准违规将公务用车作为领导专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既要严格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又要追究审批、审核、资金拨付、采购、注册登记等环节当事人责任。

同时,云南省纪委联合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省公安厅等采取自查登记、核实甄别、上路检查等办法,清理整治违规购置使用超标车和违规悬挂军警号牌问题,对清理整治中漏报、瞒报、缓报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违规购置使用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的,除收缴车辆外,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针对公务用车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云南实行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制度,在公务用车前后挡风玻璃张贴公务用车标识牌,表明车属单位、监督电话等办法,公开公车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其实,早在2012年5月,云南勐海县党政机关的357辆公车,就在车辆前后挡风玻璃上统一张贴了公务用车标识。标识是,除“公务车”字样外,还注明车辆编号、监督电话等。2013年9月,云南怒江州公务车全部实行标识化管理,统一张贴公务用车标识。标签的正面印有怒江州公务用车和各县公务用车字样以及监督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接受群众监督;背面印有“严禁公车私用”字样,随时提醒用车人员遵守公务用车有关规定。而在此前,已有大理、德宏、曲靖、文山4个州市34个县市区全部实行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之后,丽江、昭通等地公务车也实行标识化管理。

在高压态势下,云南公车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公车私用、滥用、铺张等问题明显减少,公车使用频率、运行维护费呈下降趋势。今年5月以来,云南省财政厅、审计厅、国土厅等10多个省级部门相继公布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记者发现,这些部门的公务用车购置费均为零。梳理下来不难发现,除了少数部门购置新车外,“”购车大面积地出现在各部门公布的“三公”经费账本上。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为例,2013年、2014年的经费预算中,购置公务用车的经费均为0。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的预算中,公车购置费0元。在公布的账本上,同样也不乏多年未购置公务用车的,比如云南省审计厅已经连续3年没有购置过一辆公车。

然而,即便在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干部纪律观念淡薄,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影响恶劣。对此,西南林业大学法学副教授、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认为,目前,公车使用中公私的界定存在不清晰、不合理的地方,使得有些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在公车使用时超越界线。若要杜绝公车私用等违规配置使用公车现象,必须大力推行公车改革甚至是取消公车。取消公车后,因公出行造成的费用进行合理的货币化补贴。另外,建立方便、快捷的公共交通体系,满足群众出行需求的同时,满足公务出行需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