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是显露的道德
8月20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举行《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将对乘客应遵守的文明乘车秩序相关内容进行增补,对不宜独自乘车的群体进行明确。其中修订内容增加了一条“不得在列车内大声喧哗、使用电子设备时不外放声音”。
道德是一切行为的基石,是规则建立的基础。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举行《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引发各方讨论,人们普遍认为公共场所电子设备外放声音在逐渐演变成噪音,但也有少数人认为,这样的规则是干涉自由,侵犯人权,恐怕只有在噪音制造者也成为受害者时,才会明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自古以来的真理。中国素来是礼仪之邦,如果仅讲规则,只做规定之事,那“汶川地震”、“莫兰蒂台风”等等天灾人祸,是什么支撑全国人民去做志愿者、捐款,又哪来的见义勇为,是法律规定吗,显然不是,这是流淌在我们每个中华儿女血液中最为朴素的道德观指引我们的社会行为。雨果在《九三年》中说:“普遍的道德是社会的基础,普遍的良心是法律的基础”,昆明市提出的讨论意见,获得大部分网友的点赞,是因为这个规则是从人们朴素的道德观点出发,是建立于普遍的道德和良心,才使规则具有人情的温度,也才能获得支持。
规则是保证道德的强制力,也是道德的底线。所谓“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 道德是对于自身的约束,不是鞭挞他人的藤条,古往今来,圣人、贤人为少数,只有规则能够做到一视同仁,对于社会来说,规则能够更好的保护正当利益。中华民族在长期实践中培育和形成了独特的思想理念和道德规范,讲究崇仁爱、扶正扬善等。但如今,中国式过马路、随地吐痰、公共场合抽烟、景区乱扔垃圾等,都成为中国人素质缺失的代名词,亟需规则来保证道德的强制力。前几年引发全民讨论的 “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正是强调了伦理道德的正义性,体现了法的善意,也反映了现实中关于孝敬父母的缺失,连“百善孝为先”都需要法律提醒,值得引发反省,规则就是高悬于我们头顶上空的达摩克利斯剑,它用最公平、严肃的目光审视我们的行为。
没有一个人是一座孤岛,我们生活在是社会中,每日都与他人发生联系,这就要求我们应该具备有“同理心”,道德应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基于道德标准订立的规则应当得到支持,得到推行,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厦门市文明办 陈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