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安居工程”弘扬崇德向善美德

15.03.2019  21:23

  为培育崇德向善的社会风气,海南省实施见义勇为人员住房困难户安居工程。截至2018年底,共筹集和拨付项目资金602万元,为68户见义勇为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记者获悉,见义勇为人员住房困难户安居工程自2016年开始实施,通过改、建、买三种方式帮助各地见义勇为住房困难家庭住进宽敞、安全、舒适的新居,并统一为他们颁发、悬挂“见义勇为英模光荣之家”牌匾,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英模。(3月14日新华网)

  海南省实施见义勇为人员住房困难户安居工程,令人拍手点赞叫好!自2016年开始实施,通过改、建、买三种方式帮助各地见义勇为住房困难家庭住进宽敞、安全、舒适的新居。让见义勇为困难家庭有其屋,这是对见义勇为兜底保障,是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美德,这是礼遇“好人”,让好人有好报的生动体现。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自古就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情怀,就有“见义不为,无勇也”的道德评价。“要让好人有好报”“不能让好人做了好事还受委屈”“不能让好人流血流汗还流泪”……群众的这些朴素话语,表达着关爱好人的真挚情怀。见义勇为的精神永不过时,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永不贬值。社会需要见义勇为,提倡见义勇为。社会需要更多的好人,好人社会的形成,充分体现核心价值观,社会上好人越多,那么社会就会更加文明和谐。

  但是我们也看到这样一个现实窘境,现实生活中那些见义勇为的好人们往往遭遇见义勇为后的“后遗症”困扰,见义勇为成被告,见义勇为申报难,受伤后无人过问等等现实窘境,让见义勇为的英雄流血又流泪。人们在遭遇“流血又流泪”,只会选择性地记住“好心没有好下场”“好人没好报”。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管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明哲保身的处世哲学。

  见义勇为精神永远是这个时代的主流,更是时代精神和人生价值的崇高体现。见义勇为英雄们,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惜流血牺牲,承担着付出健康乃至生命代价的风险。唯有全社会尽其所能保护好人,保护好人精神,人们才会向好人看齐,好人才会真正成为榜样,好人精神才能在社会发扬广大,只有这样社会才有希望。

  如此关爱礼遇好人,是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褒奖好人,让好人有好报,解决见义勇为后顾之忧,不让好人流血流汗还流泪,提供兜底保障,有利于形成“人人学好人,做好人,争当好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保护见义勇为者,让“好人有好报,有德者有得”,见证社会的良知。一个有良心的社会就是要通过各种形式让英雄敢当、好人好做,一个有责任的政府就是要想尽各种办法让见义勇为的英雄能有一个好的结局,让为见义勇的好人们不再有后顾之忧,流血又流泪。海南省海南带了个好头,他们用实际行动关爱礼遇好人应成为呵护好人的“社会标配”值得全面推广!(惠安县文明办 吴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