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居民要高价索赔 通州某老旧小区改造搁置

21.07.2014  12:57

  原本是利民惠民的好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在通州区新城东里31号楼却迟迟未能启动。昨天,多位住户向本报反映,目前一小部分住户因为希望工程设计方案有所改动,

  而另一部分住户则希望占用自家小院能得到相应赔偿。大多已签署协议的居民则贴出公开信称其不顾大局,双方因此不快。中仓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办和区建委节能办表示,对该楼居民的动员协调工作仍在进行,早日动工能让大家都得实惠。

   小区居民分两派

  据十余位居民介绍,31号楼建成于上世纪80年代之前,多数居民都欢迎老旧小区改造里的抗震加固项目。但就这项部分住户存有异议。不愿签协议的居民,有的是希望工程设计方案有所改动,还有的是不愿工程占自家小院,希望能够有赔偿。但据其他居民对北京晨报记者讲,各家的小院原是公共通道,但约20年前,房改时交了相应款项,在房产证备注栏中,单列了小院面积。加盖通县房地产管理局公章的测绘平面图中,小院也被画出。据此,其他几位一层住户也表示,“既然房本写了,这面积就算我家的”,如需配合抗震加固工程拆除,应当给一定补偿,“要么给点占地钱,要么之后原样恢复小院”是他们的两种诉求。

  一位已签署协议的刘先生说:“各自都有立场和道理,不能说人家都不对,但我还是希望少数人能顾全大局,毕竟这工程是为了大家好。

   个别居民要高价索赔

  新城东里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葛女士和副主任张女士称,一层住户占用公摊面积的说法确实有误,而给予小院住户的最佳补偿方案是工程完成后恢复原有面积,但仅能做到“四白落地”的毛坯房,不管装修,至于极个别住户“开口要十几万元赔偿的不合理诉求,无法采纳满足”。

  随后中仓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负责人焦先生介绍,在该辖区今年列入改造计划当中的10栋楼中,仅剩该楼18家住户尚未签署协议,“抗震加固工程整体方案由区里、市里下发,设计也是统一制定,街道只负责执行,我们也不愿意看到现在这样僵持的局面,动员了51天,该做的工作都已经做了,工程早开始大家就早得实惠”。他还介绍,经核验发现,约30家一层住户中,也并非所有人的小院面积都被写入房产证的备注栏,因此相应住户认为“工程改造占用自家地盘”的说法站不住脚。

   小院不算产权面积

  就小院产权归属,通州区住建委房屋产权中心工作人员张先生向记者解释,部分一层住户所持老房本中有“小院面积”标注,源于当时条件下测绘部门画图时被算入,但其写在“备注”栏中而非“有证房屋面积”,不计入产权登记面积,“可能是当年单位圈地并要求交钱的,但从产权登记来讲,不能算作个人的房屋所有权”。区住建委负责统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节能办工作人员张女士也表示,新城东里31号楼的协调工作仍在进行。(北京晨报记者 铁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