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府要求加强地方性法规配套制度建设

16.10.2015  10:25
近日,厦门市政府召开第91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2007—2013年我市地方性法规中有关配套制度建立情况。会上,裴金佳市长对市法制局牵头梳理、汇总法规配套制度建立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就如何加强地方性法规配套制度建设作出重要指示:一是相关法规实施部门要高度重视相关配套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没有法规配套制度,法规就无法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相关部门的行政自由裁量权也会过大;二是就目前清理的法规配套制度情况来看,尚未进行法规制度配套的比例仍然偏高,各部门要抓紧研究,需要报市政府研究决定的要及时报市政府研究决定,争取在10月中旬再出台一批相关配套制度;三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在开展法规立法工作时,要一并考虑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 根据《厦门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定》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10月下旬专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7—2013年我市地方性法规中有关配套制度建立情况的报告。                                                 (供稿:厦门市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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