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安委办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23.11.2016  20:36
           日前,龙岩市委李德金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煤矿、非煤矿山(采矿业)生产安全要引起足够重视,年底将近,涉煤涉矿安全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道路运输安全要进一步落实行动计划,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主体责任、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要形成合力,构建常态监督机制”,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龙岩市安委办立即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李德金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全市第四季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暨打击无证非法采矿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要进行专题部署,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当前全市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县(市、区)安办要迅速成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并明确各行业领域大检查的牵头单位,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击非法采矿工作结合起来,加大执法力度,采取联检、巡检、互检“双随机”抽检和暗查暗访、回头看等方式,强化大检查和打击非法采矿过程的跟踪督促,确保执法到位。要多角度、全方位加大宣传教育,及时公布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治理情况和对较大事故、典型事故的查处结果,曝光非法违法企业,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一些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控,强化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学校、旅游、水上交通、特种设备、职业卫生和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要求各部门到11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社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发生事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确保龙岩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安定稳定。  (龙岩市安监局 王才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