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百亿资金换来“绿水青山”

22.02.2016  15:23
  

  中新社拉萨2月22日电 (记者 白少波)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2日披露,截至“十二五”末,西藏累计落实各类生态补偿资金188.91亿元(人民币,下同)。

  中国的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运用政府和市场手段,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公共制度。

  西藏最早于2004年执行此项制度,目前补偿范围涉及草地、森林、重点生态功能区和湿地等。民众对于这一制度直观的感受是,曾经难得一见的雪豹频频出现在镜头中,一度濒危的藏羚羊的数量也是逐年增长……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罗杰介绍,西藏已经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47个,在全国率先建设江河源生态功能保护区,建立22个生态功能保护区,75个湖泊纳入国家水质良好湖泊生态保护总体规划。

  此外,罗杰介绍,西藏自治区每年拿出1亿元对全区74个县(区)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考核,建立环境保护与财政转移支付挂钩的奖惩机制。“宁肯发展慢一点,也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

  西藏是中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关系国家生态安全。据介绍,过去五年,西藏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落实投资71.2亿元,实施了规划确定的保护、建设、支撑保障3大类10项工程。

  “目前,西藏大气环境、水环境持续良好,空气质量全天候保持优良,江河湖泊水质均保持在二类以上。”罗杰如是说。

  罗杰表示,到“十三五”末,西藏自治区将初步形成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格局,完成家园秀美的小康社会生态环境目标,逐步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社会风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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