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天降大盗”5天盗百万珠宝 获刑12年
西昌警方缴获的部分被窃物品。
陈盛彬,一个曾经西昌家喻户晓的名字,不是因为他有多伟大,而是因为他做了一件事,藏身商场夹层5天,一夜“洗劫”6家金银珠宝、玉器店铺,涉案金额高达百万元,被西昌市民称为“天降大盗”。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经过审理,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做出判决,陈盛彬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至此,轰动西昌的“家佳名品购物广场”金银玉器盗窃案终于告下一个段落。
判决
昔日大盗被判12年
据悉,陈盛彬,男,1988年2月20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四川省冕宁县人。
因涉嫌盗窃罪,于2013年9月24日被四川省西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8日经西昌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月30日由西昌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2014年4月8日,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向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陈盛彬犯盗窃罪。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合议庭评议,现已审理终结。
据悉,陈盛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潜藏在“家佳名品购物广场”吊顶夹层,待无人之机,从吊顶开孔处进入商场内的店铺,窃取他人财物,价值达1362804元,因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陈盛彬辩称,其盗窃不是为了钱,是因与商场经理吴国成有矛盾,仅是想报复吴经理。经查,陈盛彬实施盗窃时,吴国成已离开“家佳名品购物广场”,其想报复吴国成的理由与事实不符,且其所谓的报复理由并不影响其盗窃罪的成立。
最终,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陈盛彬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案件回放
天降大盗 一夜洗劫6家店铺
2013年9月19日晚,西昌城区家佳名品购物广场遭窃,商场内6家经营金银珠宝、玉器等的商家被盗。案发现场,遗留诸多疑问。案件情节似电影剧情,被盗的6家商户店面门锁完好,窃贼由顶部装修夹层开孔进入,6个孔位无一偏差,引发无数猜想,“熟悉商场布局的人所为?有多少人涉案?”
案发后,一被盗商家负责人表示,事后查看监控视频,发现盗贼行窃的时间是19日晚至20日凌晨之间,监控拍到店内吊顶有粉末脱落,之后有手电光束照进店内,但没过多久,店内监控的电源就被切断,“到底是什么人进入,有多少人,都不知道。”
据另一商家介绍,监控视频断电,是有人拉了供电电闸。
“实施盗窃之前应该进行过踩点,我店铺的吊顶都被踩裂了。”经营皮包生意的商家赵师傅表示,案发前几日,曾听到过有人在吊顶上面行走的响动,当时以为是进行检修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