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刑警索贿2.5万元被调查 称可为嫌犯取保

02.11.2014  12:38

  西安一刑警索贿2.5万称可疏通关系为嫌犯取保。

10月30日,西安一位个体户柳先生向澎湃新闻爆料称,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刑警大队一名警察,以花钱打点关系办取保为由,向他索贿。

据柳先生介绍,今年9月起,他和百余家商户与西安一地产公司合作,在该公司指定的小区广场上举办工艺品展销会。10月11日上午,莲湖区城管和桃园路派出所部分民警来到展销会联合执法时,与他的员工陈某发生冲突。陈某被多名执法人员搂抱控制,陈某在挣扎过程中,误踢到桃园路派出所副所长王某腿部。

随后,陈某被带至派出所调查,并于10月12日被刑拘。柳先生提供的刑拘通知书显示,陈某所涉罪名为妨害公务罪。

10月20日,陈某的妻子说接到莲湖分局刑警大队周警官电话,说让过去谈谈,但没具体说谈什么。”柳先生说,陈妻随后委托他全权处理此事。21日,柳先生来到莲湖分局刑警大队,与负责办理陈某案件的周警官协商此事。柳先生称,该周姓警官警号为014369。

柳先生向澎湃新闻提供了他和周警官的谈话录音。录音显示,周警官告诉柳先生,陈某的案件由他来办,“情节轻微,但确实触犯刑法了。”周称,谈好了,可以办理取保,月底人就可以出来。谈不好,可能要判刑,至少判四五个月。

周警官说:“不逮捕必须要花费,肯定要做检察院工作。第一个我们领导要通过,检察院领导要通过,具体办案的人都要同意,才能给你下这个东西(取保候审),中间要沟通很多关系。”柳先生问需要花多少钱?周答“估计在三万元左右,一次性就办完了。

最后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周警官同意“三万以下,两万以上”,“你把钱放这,我去给你运作。”随后,柳先生当场交给周警官两万元,录音中可清晰听到周当场点钱的声响,“我当时只带了两万,其余五千说好第二天给他。”22日,柳先生再次前往莲湖分局刑警大队,交给周警官五千元,“他收了两万五,都没给开票。

柳先生称,10月22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督察支队一位负责人电话通知他去做笔录,询问了柳先生给周警官送钱的过程。“送钱之前,我给几个媒体朋友说了这个事情,可能是他们通过某种渠道反映给公安局的。”柳先生说:“我做笔录的时候,督察队一个警察说周警官也在另一间办公室做笔录。

针对此事,澎湃新闻31日致电前述西安市公安局督察支队负责人,该负责人未否认有警察涉嫌索贿被调查,但婉拒了记者的进一步采访请求。不过,西安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及莲湖分局一宣传干事,均表示不清楚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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