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西天尾司法所探索“四化一站”善治模式

16.05.2017  14:51

  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司法所认真实施德治、法治、自治、共治“四位一体”的善治工程,积极探索“四化一战”的善治模式,取得明显的成效。该所被市委党校选定为莆田市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在基层”的现场参观基地。该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该所典型经验做法被福建省电视台《福建法治报》、《福建日报》、新华网等媒体先后做了宣传报道。

规范化、打造基层站所。 司法所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高标准、严规范,实现硬件、软件高标准化。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宣告室、心理咨询室、各人调解室、法律书屋等14间业务功能室,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司法所积极推崇机关法治文化点意,充分利用楼道、走廊、职能室等空间,用原创书法作品展示法治名言、道德警句、诚信践诺等,方便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群众学法学识,荣获省司法厅首批授予“规范化”司法所荣誉称号。

立体化、弘扬法治文化。 该所以法律“六进”为抓手,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形、墙上有画、微信有影,构建常态化、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工作格局,全镇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知晓率和满意率逐年提升。在全镇17个村(社区)全部建立村(居)民法治学校和法律服务基点户,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让顾问律师成为群众身边触手可及的“法律宝典”,通过法治文化墙、LED显示屏、普法广播、微普法平台、法治文艺晚会、现代文明小戏、自编自演综治平安赞句、自创诗歌朗诵、社区“夕阳红”十音八乐队表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载体,展现法治文化。该辖区后黄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该所人员分别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挂钩指导校园普法工作。所长郑淑娟结合工作实际推行“护航花季少年,法育美好未来”青春期心理和法治结合的特色法治课。司法所联合法庭、派出所开展“模拟法庭、交通安全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校园”氛围。辖区内的学生遵纪守法、违法违规现象基本消失。司法所积极整合资源、融入法治元素。2016年5月落地建成全市首个法治文化公园,公园占地45亩,公园内集景观、文化、休闲和法治宣传为一体,是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一大创新品牌。

人性化、营造社会家庭。 该所坚持管教并重、情法交融、宽严相济的社区矫正理念,探索出”“三同步、三层面、三提升”的矫正模式,营造弃恶扬善的正能量磁场,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该所充分利用南少林寺“禅文化”这一得天独厚的地方文化资源,在南少林寺建立“禅文化”社区矫正基地。基地内设有100多平方米的学习教室和50多亩的菜园、果园、茶园等劳动基地。司法所每季度组织一次社区服刑人员到基地接受禅文化教育,邀请知名法师开展“善根、善念、善行、善举”的互动式讲座交流,并和社区服刑人员一起义务劳动交流心得,使服刑人员打开心结,消除抵触心理。该所还在某印务公司建立“矫正就业安置基地”,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尽快融入社会、适应社会。组织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到西天尾镇敬老院打扫卫生,对孤寡老人嘘寒问暖。服刑人员自行捐款购买热水器、空调等送给敬老院,取得良好的矫正效果。

多元化、拓展调解领域。 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是维稳工作的第一道防线。该所做大调解方案,放大调解效应,建立调解“人才库”,设立名人调解室,延伸调解触角,拓展调解领域。针对西天尾镇小城镇建设项目多,征迁矛盾纠纷凸显的问题,该所推行“调解进征迁、服务项目发展”活动,抽调精干力量,与国土部门工作人员联合组成流动调解组,直接进驻公交车站、大学城等征迁项目一线。进村入户,不分昼夜地进行现场调处、调处成功率达97%以上,既化解矛盾纠纷,也助推了项目发展,实现了和谐征迁、高效征迁、阳光征迁。

一站化、服务经济发展。 该所积极主动履行业务职能,为当地项目落地和企业发展提供全过程、“一站式”的优质法律服务。在项目土地征迁前期,深入农家小院、田间地头、宣传项目征迁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在征迁中,组成调解组,进村入户,妥善化解涉及征迁的矛盾纠纷。项目落地建成后,该所与项目、企业签署服务协议,公开服务承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西天尾镇辖区内规范以上的企业达74家,劳资纠纷时有发生。该所按照“窗口前移、服务靠前”的理念与劳动部门衔接,在协丰鞋业等4家规模企业设立企业调委会,派驻调解员挂钩指导,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企业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调解平台,方便对外来工亲属的异地纠纷调解,实现便民利民,年均化解欠薪、工伤赔偿等纠纷40多起。涉及金额达600多万元,成功地化解了一大批群体性劳资纠纷案,有效地维护当地的安定稳定。

近年来,该所年均受理调处矛盾纠纷600多件,调处成功率达97%以上。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司法所被评为全省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曾先锋、林清生2位调解员被评为“全国模范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