褒奖“见义勇为” 传承善行义举
昨日上午,广州市委政法委、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举行仪式,对20名2019-2020年度广州市公共交通行业“见义勇为好街坊”获得者、40名“见义勇为好街坊”提名奖获得者,10个“见义勇为好街坊”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7月28日《信息时报》)
此举是在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看到,见义勇为者是得到党和政府充分肯定和强有力支持的,是赢得社会各方面鼓励和赞誉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也是值得崇敬、学习和仿效的。
见义勇为自古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民族精神,深深地扎根于中华民族的历史长河中。见义勇为精神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举措,也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见义勇为,代表着民族精神和社会正气,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进程中,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具有特殊的意义。
见义勇为是在社会道德和法律所维系的社会关系遭到践踏、人民的生命财产面临危难时,明知维护社会正义将有生命危险或其他重大风险,仍然不顾个人安危,勇敢实践社会正义,排除社会危害的行为。这是英雄的壮举。这些平凡的名字和普通的面容背后,是不平凡的坚守和不普通的心境。他们用爱心呼唤良知,用善行感动社会;他们是道德的领跑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朴素的践行者;他们不断用坚实的步伐引领着这个时代,为这座城市带来融化在心里的温暖,化作流淌在身边的感动。在人群中,你可能无法一眼认出他们的身影,但他们却是我们这座城市最美丽的面孔。
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在全民中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在全社会倡导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良好风尚。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是时代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这不仅有助于激发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增强人民群众抗击各种灾害事故的勇气,而且也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有助于提高全体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
褒奖见义勇为英雄,传承善行义举。褒奖见义勇为英雄,引领时代道德风尚。上善若水,道德的力量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却是事关国家发展、社会和谐、你我幸福的重要力量。坚持和提倡什么样的价值观,直接影响着公民道德建设的成效。众所周知,见义勇为模范是时代的道德标杆,引领着公民道德建设的价值观导向。授予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树立当代道德模范,就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化为活生生的具体形象,人人都可以感知,都觉得可以亲近、可以动心、可以动情,可以成为具有无穷力量的榜样。见义勇为者应得到社会尊重和荣誉,正是融化冷漠坚冰的温暖阳光。对于当前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事迹,我们切不可漠视,应该不吝褒奖,并对善行义举大力宣扬。(莆田文明网 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