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裸官"易贪腐:牺牲我一个 幸福一家人
家人不回来,自己就“下台”
广东裸官岗位调整基本完成
其中市厅级干部9名 东莞调整127名干部
记者从广东省委组织部了解到:目前广东基本完成对“裸官”任职岗位集中调整工作,其中调整市厅级干部9名。
根据广东省委组织部制定的工作方案,“裸官”要么把家人迁回来,要么限时从重要岗位调整下来,两样只能选择一样,不能兼得。其中省管干部的调整在4月底前基本完成,其他干部调整在5月底前基本完成。
记者调查发现,广东“裸官”地区分布差异较大。与珠三角相比较,粤东西北地区“裸官”很少,比如揭阳、茂名各有2人,潮州、河源各有1人。毗邻港澳的东莞,共对127名干部任职岗位进行了调整;侨乡江门则有128人已被调整岗位。
广东省委党校副校长杨建伟认为,“裸官”不一定是贪官或作风有问题,但公众对公职人员的政治伦理要求很高,官员的身份就决定了应该对国家有更多的献身精神。
“治裸”17年
1997年1月31日
2006年9月24日
2010年2月
2010年初
2010年7月
2012年1月
2013年
2014年1月
2014年2月
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明确把配偶、子女出国、境外定居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应当报告的事项之一。
新版《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发布。
国家预防腐败局发布《2010年工作要点》,这是在该局成立三年后,首次将监管“裸官”作为工作重点提出。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由中共中央颁布施行;3月底,中共中央制度反腐“再出重拳”,连续发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中办、国办印发新版《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以及《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中纪委、中组部下发通知督办。
广东省委2012年1号文件出台,规定“裸官”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这是广东在全国率先对裸官任职作出限制性规定。
中纪委强势发力,将严管“裸官”放入明确目标。在几轮中央巡视工作中展开抽查核实工作。多个省级纪检部门在省内巡视工作中,亦将巡查对象是否属于“裸官”列入必查项目。
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提出对“裸官”的要求是“不得列入考察对象”。
中央第八巡视组向广东省反馈巡视情况,提及广东“一些地方‘裸官’问题突出”。广东开始治理“裸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