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关注裸官“提前退休” 专家:应给公众说法
日前,广东省佛山市委书记李贻伟接替方旋出任广州市委副书记,后者“提前退休”。根据公开资料,方旋出生于1954年10月,本应在今年10月正式退休。媒体报道显示,方旋“早退”与其裸官身份有关。
“提前退休”官方应给说法
裸官以退休的方式提前告别官场,专家如何看待这一做法?
“裸官并不等同于贪官,没有问题的裸官提前退休或自愿辞职都无妨。”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高新民告诉人民网记者。
而在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看来,让官员“提前退休”是地方探索裸官管理的新举措之一,应该看到其积极意义。
但舆论并不满足于此。有多家媒体发表评论指出,公众对于关乎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有知情权。有关部门应告知包括方旋在内的裸官是否涉嫌贪腐,其个人财产及亲属海外生活费用来源是否正当。只有把这些清楚明白地告知公众之后,才能办理退休、辞职等事宜。
“‘早退’是本人意愿还是组织决定,其裸官身份是如何认定的,这些疑问需要有明确说法。”高新民说,如果有证据表明其涉嫌违纪违法,则更需要严肃追查,不能“一退了之”。
管理裸官逐步严格、细化
所谓裸官,是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十几年来,我国多次出台规定加强对裸官群体的监管。
1997年1月,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要求向组织报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2006年及2010年,中办、国办又两度发文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规定进行调整,明确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也应报告。
2010年2月,监察部网站发布《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首次把监管“裸官”作为预防腐败局的工作重点。2011年3月,时任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的马馼表示,将会对“裸官”进行登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