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名小学生被疑偷窃遭私刑:打耳光、互打脸
海峡导报讯 “他把我们带走,叫我们学青蛙跳,扎马步,打我们脸,还互相打……”昨天,3名小学生描述上周五的可怕经历。
他们稚嫩的脸上虽然看不到伤痕,但那段时间在他们心里看来,很长、很长。
他们的遭遇,起因不过是“捡到20多个游戏机币”,而游戏机厅的工作人员认为他们偷窃,遂带走殴打、体罚。每人几巴掌
“他打了我们脸,每个人都打,我也不记得打几下,脸都红起来了。”这是10岁陆陆的回忆。昨天下午,导报记者在湖里某民办小学,见到被打的3名孩子,都是五年级学生。
事情发生在上周五,下午放学后,陆陆、杨杨、鹏鹏和鹏鹏的弟弟小雨,四个学生一起去玩。监控显示,他们在四点十几分出现在仙岳路某大型商城三楼的游戏机厅内。“我们在一台游戏机底下,捡到了游戏机币。”陆陆说。其中,陆陆捡得最多,杨杨捡到2个,加起来二十几个,四个小伙伴开心玩起游戏打地鼠、打骷髅头等。
没多久,游戏厅的一名男工作人员走过来,说几个孩子是偷了游戏机币,把他们带到消防通道“教育”。“他说我们是偷的,我们说不是,他就打了我们的脸。”几个孩子异口同声。其中,小雨最小才8岁,男子没有碰他。
互相打耳光
接着,几个孩子经历了“游戏式”的体罚和殴打。
陆陆说,他把6个游戏机币放在游戏机上,忘了拿,那名工作人员叫陆陆、鹏鹏两个人去拿,恐吓“找不回来就灭了你”。其间,年纪最小的小雨,被男子要求打杨杨的耳光。
可是,陆陆和鹏鹏没有找到游戏机币,按照男子的“规定”,他们受到了“处罚”:“他让我们两个互打脸,要打得重,如果打轻了,他就要打我们。”陆陆和鹏鹏说。
后来,鹏鹏被男子拎起来,做出要扔下楼梯的样子。“他问我是哪里人,我说是广西人,他说如果不老实回答,也要打。”鹏鹏说。
男子变着花招耍他们:三个孩子脸贴在墙上,嘴巴和鼻子都要贴紧,贴不紧要打;三个孩子做深蹲,手平举,蹲下站起时,手会碰到男子的烟头;三个孩子学青蛙跳三个回合,跳得最慢要打。
跳完“青蛙”跳,男子才让他们走。
警方 拘留10天罚500元
回家以后,杨杨又红又肿的脸被看出来了,在父亲杨先生的不断追问下,他才哇地哭出来。此时,鹏鹏的父亲袁先生,也看到儿子脸上的伤痕,耳后的污迹。
当天晚上6点多,3名家长带着孩子,找到游戏厅,当场报警。金山派出所民警将男子带走。
经查,男子姓何,今年20岁出头,龙岩人。他只承认自己体罚学生,但不承认打孩子。民警将3名孩子分开做笔录,证实男子确实殴打了几名学生。
对于男子认为孩子偷窃一事,民警到现场调取了监控。监控中,只看到几个学生蹲到地板上,但没有看到他们偷游戏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未成年人属从重情节,第二天,警方对何某做出处罚:拘留10天、罚款500元。
律师 应赔偿身体和心灵伤害
目前,孩子的脸上没有看到外伤,但是也没有进行检查,家长认为,孩子身心健康受到伤害,游戏机厅应做出赔偿和道歉。“这几天他还在做噩梦,半夜睡着睡着,突然坐起来,又躺下去。”父亲杨先生说。而学校的袁老师也明确感觉到,被打的孩子鹏鹏,以前很活跃,这几天有点“魂不守舍”。
福建嘉禾嘉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舟雄指出,对于造成孩子身体上受到的伤害,可以通过检查、鉴定,要求赔偿医疗费用;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正处于成长的过程中,精神上受到的伤害大小,对日后成长会有影响,家长也有理由提出赔偿。
被打学生资料
陆陆 10岁 1.2米多 50多斤
杨杨 11岁 1.34米 60斤
鹏鹏 10岁 1.3米多 50多斤
(导报记者 吕寒伟 陈巧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