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客被猫抓伤向店家索赔 老板带亲朋好友助骂战

12.08.2014  11:44

  东南快报讯 前晚20时许,新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食客在大利嘉城附近的一家无名餐馆与店家发生纠纷,请求民警提供帮助。

  中年女子李女士看到民警来到,急忙跑上前,指着一家炖品店称“警察同志,我就是被这家餐馆的猫抓伤了,回家后因怕得狂犬病,就去医院看了一下,现在凭票来讨医药费。

  此时餐馆已经准备打烊,只留下一个负责关门的员工。看到民警来到,员工立即将民警迎进店内,指着李女士连称冤枉,“她自己说三天前来我这里吃饭被猫抓了。你看她现在,身上什么伤痕也没有。而且当天为何不说,现在才找我们。还想来讹钱,赖我们不成?

  李女士一听急了,“你才耍赖。我的右脚趾头被猫抓了一个小口子,当天流了一小滴血,现在伤口已经好了。我不会无缘无故来找你,不是你们店赖皮,我干吗报警求助?”话刚说完,有三只小猫从店里面跑了出来,李女士一看拉住民警的手,指着一只小花猫称,“警察同志,就是这只猫。铁证如山啊”。

  员工见状,知道自己搞不定,马上致电老板,请求增援,并在电话中强调“警察也来了”,没想到,半个小时后,老板带着五六个亲朋好友赶到现场,双方一碰面,就开始互相指着鼻子骂对方,李女士的爱人看到自己老婆声音被众人“淹没”,当即不甘示弱,表示“不怕你店里人多,我也要打电话叫人”。

  双方对骂了好一阵,差点动起手来,民警当即告知双方,如果动手将导致矛盾升级,双方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双方这才冷静下来。

  在民警的耐心调解下,店主表示会酌情赔偿,见到店主态度缓和,李女士气也消了大半,表示自己被猫抓伤后确实没有第一时间告知店主,但自己保证绝对不是故意来此讹钱。“一千多元的治疗费可以协商解决。”最终,双方约定各承担一半费用,双方和解离去。

  (东南快报记者 徐莹 通讯员 新港综)

【责任编辑:黄新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