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一老汉为5块钱涉嫌容留卖淫 被检察院起诉

14.05.2017  15:02

  本报讯5月12日讯 贪图5块钱房间费,老汉涉嫌容留卖淫。近日,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以涉嫌容留卖淫罪将犯罪嫌疑人卢某振(取保候审)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去年7月1日早上八时许,一个中年妇女(另案处理)到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卢某振住的平房找卢某振,叫卢某振事先将平房的2间房间门打开,并告诉他等会会有人来这房间卖淫,同时承诺每人次会拿5块钱给其。当日9时许,当地公安民警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卢某振住平房进行检查,发现该平房的第一个和第三个房间里各一男一女有涉嫌卖淫嫖娼行为,现场被公安民警抓获,依法传唤涉嫌卖淫嫖娼行为的四人到坎市派出所接受调查。同时,经过调查发现1948年生年近七旬为涉嫌卖淫嫖娼行提供房间,每人次收取5块钱房间费的卢某振有涉嫌容留卖淫行为。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卢某振对容留他人卖淫的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卢某振提供房间容留他人卖淫行为是以营利为目的,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之规定,涉嫌容留卖淫罪。遂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文章来源: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