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狱10年后被无罪释放 申请300万国家赔偿

10.12.2014  17:43

王元松拿着释放证明书。

    一纸证词定“杀人犯” 十年牢狱后检方撤诉

    2005年4月13日,因“杀妻”入狱11年的佘祥林被法院宣判无罪释放;3天后,贵州省六盘水市人王元松因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2014年,入狱10年的王元松重演了佘祥林的“无罪归来”一幕。此案10月在六盘水市中院重审,六盘水市检察院撤诉,确认“王元松没有犯罪事实”。10月31日,王元松获释,已向贵州省高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他和他家人表示,发生在他身上的是非对错总该有个说法。如今,一切都还需等待。

    施工纠纷引发命案

    导致王元松被判无期徒刑的案子,源于一起施工纠纷。

    2004年8月,家住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木岗镇的小包工头王元松来到同属六枝特区的新华乡牛肉洞村包工。8月13日,开工第二天,当地村民徐丙权找过来,要求其停工,称自己尚未与村里谈好土地赔偿。这在王元松意料之外,他便叫工人在出租屋休息,等待当地村干部协调。

    下午3时许,工人们打着麻将,王元松在一旁围观。徐丙权突然出现在出租屋门口,“一上来就破口大骂”。工人金宗光站起来劝阻,徐丙权突然从腰间拔出一把杀猪刀,捅向金宗光。王元松抄起一块木方上前救人,也被砍了一刀,伤到左肩。在场其他工人随手抄起木方、铁铲等工具,徐丙权见势而逃。

    该案案卷资料,以及王元松及其他在场者的讲述,都确认了上述情节。徐丙权本人此后也向警方确认,自己当时去找施工队解决土地问题,争吵后捅了金宗光,砍了王元松。“我怕他们打我,我就先下手。

    争议从徐丙权逃离出租屋后开始。据2005年六盘水市检察院对王元松的起诉书中指控:“徐丙权砍王元松肩部一刀后外逃,王元松持杀猪刀追徐丙权至牛肉洞村民组麻窝田后面下路时,徐丙权的女婿左青追上来劝阻,王元松便杀左青胸部一刀,致左青当场死亡。

    对此指控,王元松称,当时徐丙权逃跑后,工人蔡祖贵、陈正华、陈跃华三人留在出租屋抢救金宗光,自己与工人王权、何明贵、肖友元前去追赶。“当时我手上只拿了块木方,根本没有杀猪刀。我肩膀一直在流血,跑了一二十米就蹲到了地上,肖友元停下来扶我,王权和何明贵继续追。一个年轻人突然冲到了他们前面,后来我才知道是徐丙权的女婿左青。左青应该是想帮他岳父挡住后面追的人,没想到徐丙权转身就杀了左青一刀。左青掉到了旁边的水塘里,徐丙权就一直往山上跑了。

    工人王权、肖友元也向南都记者表示,当时王元松未到左青被杀现场,左青确被其岳父徐丙权捅杀。工人何明贵也在一份证词中讲述:“我看见一个青年和那老者在那纠缠……只看见那青年人一下掉进水塘里,青年人爬上岸,倒在路上就不动了。

    工人们说,其后,王元松和金宗光被送往六枝特区人民医院。王元松的妻子罗治细和父亲王正和均表示,当晚他们赶到医院时,金宗光已抢救无效死亡,王元松则进行了紧急手术。当日医院下发的《病危通知书》称,王元松“随时有死亡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