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有钱建新房不肯还20万贷款 被审查起诉

29.05.2015  21:59

  福州新闻网5月2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陈烽 黄寅夏)李某向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20万元,未按期还款。被诉至法院后,法院判令李某偿还欠款,但李某无视此判决,并逃避法院强制执行。日前,李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移送永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检方介绍,2012年4月5日,李某向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20万元后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2014年3月21日,永泰县人民法院判令李某偿还上述欠款。因李某不履行还款义务,2014年3月25日,永泰县人民法院决定对李某强制执行,但无果。

  2014年4月,永泰县人民检察院在走访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时发现该情况,检方发现李某在被强制执行时期居然雇人在老家永泰县梧桐镇建新房,他本人则外出逃避永泰县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永泰县检察院认为李某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而永泰县人民法院未及时查封、拍卖、变卖李某的财产属于怠于执行。2014年7月23日,永泰县人民检察院向永泰县人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监督法院依法加大执行力度。

  永泰县人民法院经进一步核查,确认上述情况属实,遂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将李某移送永泰县公安局立案查办。经永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李某已主动偿还了上述20万元欠款及利息。日前,永泰县公安局将李某依法移送永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