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子帮12岁女友出头打架伤人 被判缓刑

01.08.2014  15:23

17岁达州男子为帮12岁女友出头,召集多人打架斗殴,致一人轻伤。7月31日,记者从大竹县检察院获悉,经大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名17岁的万某及其友江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县法院判处缓刑。

据了解,今年17岁的万某,通过QQ聊天认识仍在上小学六年级的晓晓(12岁),后二人开始“耍朋友”。今年2月,晓晓找到万某,称她与另一女生发生争执,对方扬言要打她。万某让晓晓通知对方,约定打架的时间和地点。后来,万某通知朋友江某、小离、小雨等人帮忙打架。2月11日傍晚,双方在城区某公园内打架,万某等人见对方人多势众,迅速逃离现场。

对方穷追不舍,由于一男子打中江某头部,江某、万某等人随即动手殴打该名男子,江某还摸出匕首,朝一男子背部捅了五六刀后逃跑。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伤者因外伤致双侧血气胸的损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经法院经审理认为,万某、江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其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二人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且二人均系初犯,在审理中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酌定从轻处罚,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