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高利贷女王卷款10亿终被缉拿归案 被判无期

30.05.2015  12:49
高利贷女王卷款10亿终被缉拿归案 被判无期 - 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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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女王卷款10亿终被缉拿归案 被判无期

东南网5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厦法宣/文 陶小莫/图)前天,卷款10亿元跑路的富婆赖月香在厦门中院受到审判。

赖月香在坊间曾有“高利贷女王”的称号,她逃亡前还是厦门三明商会会长。这起卷款案因涉及金额巨大,还被称为厦门“民间借贷第一案”。

前天下午,厦门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赖月香诈骗3亿多元,判处她无期徒刑。另外,法院还查明,赖月香还欠他人钱款7亿多元。

亿万富婆”吸金10亿元

昔日“亿万富婆”,如今沦为诈骗嫌犯。前天下午,37岁的赖月香出庭时情绪低落,多数时间都在低头倾听法官宣判。

长达上万字的判决书,揭开了这起厦门“借贷第一案”的神秘面纱,也将赖月香“吸金”10亿元的各种手段全部揭露出来。

赖月香来自福建永安农村,她的吸金模式,就是以个人名义借款,用自己的担保公司作保,然后将借来的钱用于放高利贷。她以支付高额利息为条件,不断地从社会借取资金,又不断地将所借资金以更高利率转借给第三人,从中牟利。

赖月香承认说,她实际控制多家担保公司和投资公司,她将这些公司作为从事高利贷的平台。

这样的业务,说白了就是转贷。这种公司化经营的高利贷,往往涉及多手交易,等于是多次借贷行为,因而利息也是一级一级地往上抬高,最后由担保公司放贷出去形成高利贷。

八名受害者被骗3亿多元

赖月香一共“吸金”高达10亿多元,法院认定,这10亿多元当中有3亿多元是属于诈骗金额,其余7亿多元属民间借贷。在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涉及赖月香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至少有30件。

案发前,赖月香已经负债累累,她为了偿还巨额欠款,最终决定实施骗局。从2010年6月份开始,赖月香以支付1.5%-15%的高额月息为诱饵,向他人出具购买广东发展银行股份的付款凭证及名下房产清单,谎称其已经出资8亿多元购买了银行股份。

赖月香还欺骗说,只要对方借钱助她渡过难关,等她拿到银行股份后,就可以还钱了。就这样,她以急需资金周转或者帮助投资理财等名义,先后骗取受害人庄先生、吴先生、郭先生和林先生等8人的信任,骗得钱款共计3.1亿多元。

在七名被骗者当中,最惨的是两位姓吴的老板,他们二人合伙借款给赖月香,算是长期合作者。赖月香累计向他们二人借款12亿多元,仅归还本息9.6亿多元,实际骗取钱款2.5亿多元。

赖月香的往来资金大都是巨额的,就连损失最小的受害者林先生,也被她骗走500万元。另外几位受害者,被骗的金额也都是上千万元的。

借钱买股份拖垮资金链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赖月香资金链断裂,促使她最终跑路?

前天,法院判决解开了这个谜底。原来,赖月香在负债累累的情况下,还借高利贷购买股份,导致资金链断裂。

之前,赖月香在经营过程中,由于资金未能及时收回,而向他人的借款又需要支付高额利息,造成她欠下巨额债务。

但是,就在拖欠巨债的情况下,2010年6月,赖月香还是支付1.15亿元资金,并以名下厦门至信公司的名义,购买了广东发展银行3000万股股份。结果,付出这1亿多元之后,导致赖月香资金周转困难加剧,陆续被许多债权人追讨欠款。

借款到期后,赖月香因无力偿还,只好于2010年年底跑路,离开厦门开始潜逃。在潜逃两年多之后,2013年5月29日,她最终在北京被警方抓获。

前天,厦门中院作出宣判,一审认为,赖月香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还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钱款超过3.193亿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一 审判处她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判决还要求她退赔所有诈骗受害人的3亿多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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