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老总酒后3次强吻女声乐家 被判刑8个月
09.07.2014 11:23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中1名女声乐家2011年11月受邀请到某餐厅聚餐,曾赞助音乐会演出的林姓机械公司董事长也应邀出席,期间林男和女声乐家对唱《月亮代表我的心》,竟趁2人唱到“轻轻的一个吻”时,连续3次强吻女声乐家,并将舌头伸入嘴内,遭女声乐家提告后,还无耻狡辩女方为演出效果而主动献吻,直到一审被判刑8个月才认罪并与女声乐家和解,台中高分院今仍判他8月徒刑,但宣告缓刑3年。
判决指出,女声乐家受许姓友人邀请到许家举办的家庭音乐会演唱声乐后,许男邀女声乐家到餐厅聚餐,席间引荐后里一家机械公司林姓董事长,许男要求女声乐家上台演唱歌剧《风流寡妇》,再与林男合唱《望春风》,此时林男已借酒意强搂女声乐家腰部,并在背部至臀部上下抚摸,女声乐家不想让他难堪,仅以手肘抵制林男。
不料,后来3人一起唱《月亮代表我的心》,唱到“轻轻的一个吻”时,许男先轻吻女声乐家脸庞,林男见状,竟强吻女声乐家嘴唇,甚至将舌头伸入嘴内,女声乐家当场隐忍不发,与团长先行离去后才怒对2人提告,事后许男向女声乐家道歉获撤告,林男不但否认犯行,还狡辩女声乐家主动献吻,遭法院判刑8个月。(新华网)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09.07.2014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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