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被冒名法院“判刑” 没来过福州却留下案底

30.06.2015  09:53

  福州新闻网6月3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珍)26岁的四川籍小伙胡先高,2015年春节前在武汉一家网吧上网时,被当地派出所带走。之后得知他在2006年12月、2007年8月和2012年2月因盗窃被福州警方抓获,先后被福州中院、福清法院、晋安法院判刑。但是,2013年之前他从未来过福建。

   没来过福建

   被3家法院“判刑”

  胡先高介绍,2015年春节前,他到武汉一家网吧上网。登记完身份,刚上网还不到20分钟,派出所的警察就出现在网吧要带走他,说他有犯罪前科,是警方重点排查对象。

  更令他吃惊的是,公安系统显示他的犯罪前科还不止一次,共在福建被判过3次刑。正是武汉警方的这次排查,让胡先高得知自己早在多年前就成了有犯罪记录的人。

  为了弄清事情真相,今年3月,胡先高找到对他“判刑”的3家法院。3家法院都给胡先高看了判决书,上面显示的被告人信息,与胡先高的身份信息完全一致,从姓名、出生年月日到住址都一模一样。

  判决书上的信息让胡先高十分不解,自己2013年之前从未来过福建,怎么会在2006年12月、2007年8月和2012年2月因为盗窃被福州警方抓获?

   曾被告知犯罪

   当时并未理会

  胡先高说,2005年自己跟老乡到山东淄博做涂料工,一直待在那边待5年,2010年到2012年又去新疆。

  对此,包工头老林给胡先高作了证明。电话里老林说,胡先高在2010年前,一直跟他在山东做装修。

  老林说,胡先高跟他在一起时,曾接到老家来电话说胡先高犯罪了。当时胡先高还想赶回老家,是他阻止不让胡先高回家,最后才没回去。而且他本人还跟胡先高老家的村委通了电话,说胡先高一直跟自己在一起,不可能犯罪。

  但是只有包工头的证言,胡先高无法证明自己不是判决书中的被告人。胡先高说,他曾经在老家的派出所见过被告人的照片,和他长得根本不像。

   有了“犯罪前科”

   经常被警察带走

  胡先高成了“罪犯”,作为重点管控对象,工作地的警察三天两头就到胡先高上班的地方去找他,身边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他,且都在疏远他。

  这样的局面,让胡先高有生不如死的感觉。他多次到福州找相关部门给自己洗清“罪名”,还他一个清白,但都没有结果。这个月中旬,他再次来到福州为自己“清罪”。

  胡先高要怎么样才能给自己洗清“罪名”?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丁兆增副教授说,这事不复杂,关键要有部门愿意牵头启动调查程序。被告人信息是错误的,法院就应该受理,并且启动调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