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公安局干部被举报超标办儿子婚宴 收受礼金
酒宴在宝龙国惠办,现场有30多桌
“闽侯祥谦派出所所长陈坚,违规给儿子操办婚宴。”近日,海都新闻热线接到市民举报。举报人称,4月17日晚,陈坚在福州宝龙国惠大酒楼为儿子举办婚礼,存在“桌数超标、邀请同事、收受礼金”等违规现象。
昨日,记者从闽侯县公安局获悉,陈坚已从警30多年,曾任祥谦派出所所长,现为该局主任科员。闽侯公安局纪委有关负责人称,陈坚在宴请前已按照规定将有关情况上报并获得审批,“至于是否存在桌数超标、违规邀请及收受礼金等情况,我们会尽快调查,并给公众一个负责任的答复”。
举报人:宴请超30桌 并收礼金
举报人称,陈坚儿子婚宴共设席35桌,已超出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的桌数规定标准,同时还有收受礼金现象。
为核实举报人说法,前晚6时30分许,记者来到宝龙国惠大酒楼,在二楼百合厅门前的婚礼布景背板上,看到了陈坚儿子、儿媳的名字。百合厅内,记者现场计算,酒桌数的确超过了30桌。酒店工作人员证实,该婚宴共设席32桌。
此外,现场婚庆公司工作人员透露,婚宴门口设有礼金台,席间有宾客送出礼金。有知情人士向记者提供了现场拍摄的照片。照片上可以看到,喜娘陪同新人及双方父母逐桌敬酒时,有宾客将数张百元纸币交给喜娘。
该知情人士说,婚宴过程中,证婚人介绍,陈坚儿子就职于福州一企业,儿媳在闽侯祥谦镇一机关单位工作。上述说法并未得到相关单位证实。
酒席审批表上“宴请桌数”为15桌
昨日下午,记者赴闽侯公安局采访。该局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知情人士拍摄的照片,确实是陈坚儿子、儿媳婚宴现场。
根据福州《关于制止党员、干部在婚丧喜庆活动中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的活动的规定》(下称《规定》),公务人员操办婚丧喜庆,需提前审批,说明操办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
对此,上述负责人表示,陈坚已于3月中旬上报了有关事项,并获得批准。在该局出示的、由陈坚填写的“闽侯县党员干部操办酒席审批表”上,记者看到,宴请时间为“2016.4.17”,地点为“宝龙国惠”。
不过,宴请桌数与人数一栏,只填写了“15桌”,每桌金额为2000元。审批桌数为15桌,为何操办了超过30桌?上述负责人表示,根据闽侯县委有关规定,公职人员为子女操办婚礼,原则上是不超过20桌,因此陈坚上报审批的15桌是符合规定的。至于超出的部分,“有可能是因男女方合办,由女方宴请的宾客。”
闽侯公安局纪委:若存违纪将严处
针对收受礼金的举报,上述闽侯公安局纪委有关负责人称,根据闽侯县委有关规定,公职人员在为子女操办婚礼时,可以收受一般亲朋好友的礼金,但如果是管理、服务的对象,宴请到席都不允许,更不用说收受礼金了。
记者注意到,上述《规定》也明确表示,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要带头做到移风易俗,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大操大办,不借机敛财;不准利用职便宴请部属和所管理、服务的对象;不准收受部属和所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礼物。
那么,陈坚儿子、儿媳婚宴超出审批的部分,是否全部都是女方宴请?是否邀请了部属和所管理、服务的对象,并收取上述人群的礼金?针对这些问题,闽侯公安局纪委表示,将尽快调查核实,“如果确实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我们将坚决严处。”
记者提出采访陈坚本人的要求,上述负责人称,“目前还在调查中,暂时不方便”。
延伸调查:大办婚丧喜庆 去年全省查47件
根据上述《规定》,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是党员的给予党内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的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益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收受部属和所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礼物,超过一个月不上缴的,由所在单位责令其上交,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党内警告以上档次的处分。
福建省纪委在官网答网友提问时曾表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时,可以宴请多少桌、多少人,我省暂未出台统一的标准,而是由各地方自行制定。根据省纪委通报,2015年全省查处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中,大办婚丧喜庆共47件,处理了5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人。记者 李拯/文 毛朝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