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表妹借款30万元未还 柘荣男子被迫背井离乡19年

05.12.2014  11:14

  亲戚间,有经济困难帮一把本无可厚非,但如果不讲诚信,借款不还,那就不好了。19年前,柘荣男子凌某应自家表妹的请求,向自己一帮朋友借了30万元给表妹。不想表妹借款后却还不上了,事后,凌某被朋友追债急了,被迫背井离乡长达19年之久。日前,一直碍于情面的凌某终于将表妹告上法院,法院依法判处其表妹筹款偿还。

  今年50多岁的凌某是柘荣县当地人,和其表妹两人从小玩到大,关系一直十分要好,表妹向其借款前,凌某在柘荣也有一份令人羡慕的稳定工作,但从1995年开始,凌某的生活从此发生改变。

  “表哥,我最近要做点事,手头比较紧,急需30万元,你能不能想办法帮我借点?”1995年的一天,凌某的表妹以支付利息做酬劳为由,向凌某借款。一听是自家表妹开口借款,而且表妹表示要不了多久,将连本带息一并偿还,为此凌某一口答应了下来。而后,凌某先后于当年4月10日、4月20日分别提供借款17万元、13万元给其表妹,总计借款30万元。

  借款三个月后,其表妹开始不再支付利息和本金给凌某。因借款均是向朋友所借,凌某不断被人追债,因借款凌某也产生家庭矛盾,最后凌某被迫放弃原本稳定工作,只身前往外地务工。

  时间转眼就到了2014年,想着自己19年来所受的经历,一直碍于情面的凌某终于将表妹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系表兄妹关系,且被告对欠款的事实没有异议,认为调解成功的可能性较大,而后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给双方当事人算感情账、经济账。

  凌某表示,看在多年亲人及被告生活困难的份上,自己不但不要求被告支付利息,借款本金也按24万元计算。被告听后,认识到自己不讲诚信的错误,当场表态马上筹款偿还。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部分欠款给原告。 (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柘法)